为切实做好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补贴政策公开、公平、公正落实到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已完成补贴面积核实、资金测算等工作,现将补贴发放情况公示如下:
一、补贴政策依据
二、补贴对象
对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含北大荒农垦集团,森工、监狱等中省直单位的农场实行属地化管理,下同)开展秸秆全量还田作业的农机户、农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作业主体
三、补贴种植品种及标准
玉米秸秆翻埋还田作业(作业深度达到30厘米及以上)省级每亩补助30元,水稻秸秆翻埋还田(作业深度达到20厘米及以上)、旋耕还田作业(作业深度达到15厘米及以上)省级每亩补助20元。相关作业方式须经省农机管理调度指挥平台监测合格。
四、发放情况
郊区2025年度完成秸秆全量还田作业面积30.8615万亩,需求资金784.9053万元,其中玉米秸秆全量还田作业17.0891万亩,需求资金510.5673万元,水稻秸秆全量还田作业13.7169万亩,需求资金274.338万元。
五、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3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六、监督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向郊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18304540142
联系地址:郊区友谊路275号
七、其他事项
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将按程序及时拨付。对虚报冒领、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2026年郊区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农户汇总表明细
2.2026年郊区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对公汇总表明细
佳木斯市郊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23日
监审:李承志
审核:陈美含
编辑:温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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