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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访谈

访谈主题:

《佳木斯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政策》政策解读

访谈时间: 2026-06-30 10:26
访谈嘉宾:
佳木斯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科长 满春艳
主要内容:
为大家解读我市最新出台的《佳木斯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政策》。
文字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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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佳木斯市政府网站政务访谈栏目。残疾人两项补贴是保障残疾人群体基本民生的核心制度,近年来我市持续优化补贴发放管理,切实兜牢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与护理保障底线。今天,我们邀请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满春艳,就我市最新印发的《关于提高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指导标准的通知》进行全面政策解读。满科长,您好!
  • 嘉宾: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通过政务访谈平台和大家交流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相关工作,也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监督政策落地。
  • 主持人:首先想请您介绍一下,我市本次出台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政策,主要是基于哪些方面的考虑?
  • 嘉宾:本次提标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地《新时代幸福龙江建设20件民生实事(2026年)》任务要求的具体民生举措。核心目的是稳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的生活保障水平、提升重度残疾人的护理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残疾人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动我市残疾人保障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 主持人:群众最关心的就是“谁能领、领多少”。请您明确一下两项补贴的申领对象范围,以及本次提标后的具体执行标准?
  • 嘉宾: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基础申领条件为:具有佳木斯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两项补贴分别对应不同保障人群,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对象为低保家庭中,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三级、四级的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自2026年4月1日起,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指导标准,统一由原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5元。
  • 主持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请补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
  • 嘉宾: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需提供居民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还需额外提供低保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线下或线上2种渠道办理,支持本人、监护人、户籍地居委会或其他委托人代办;线下窗口办理: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不在户籍地居住的,可在异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补贴资格申请;异地受理窗口需在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推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受理窗口审核,补贴最终仍由户籍地负责审批发放。线上平台办理:申请人可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民政通”移动端或黑龙江省政务服务平台,搜索“扶残助困一件事”服务事项,按照页面提示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在线提交申请。
  • 主持人:提交申请之后,审批和发放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整体办理周期有多长?
  • 嘉宾: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审批权限已全部下放至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街道、乡镇是两项补贴申请审核、审定的责任主体,具体流程是街道或乡镇受理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后,开展资格核验与审核工作;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批准;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审批整体时限为1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统一通过全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渠道实行社会化发放,直达申请人个人账户。
  • 主持人:本次提标政策的资金如何保障?有哪些机制确保补贴发放规范、公开透明?
  • 嘉宾:本次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政策有效期为3年,施行期间如遇国家、省级政策调整,将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2026年提标新增资金的支出部分,由省级财政全额补助;2027年至2028年的增支部分,由省、市、区县按规定比例分担,全部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同时我们建立了资格审核、村社公示、社会化发放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制度,补贴标准、申请流程、发放结果全程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全程监督,确保补贴资金精准发放、规范使用。
  • 主持人:感谢满科长的细致解读。本次提标政策进一步夯实了我市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网,也将助力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再次感谢您的到来!
  • 嘉宾:谢谢主持人,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民政部门将全力做好政策落地和服务保障工作,也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惠及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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