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黑龙江省为做好2026年对妇幼保健机构、其他医疗、保健机构“随机”监督抽检工作,开展了“随机”监督抽检。
本次抽检对象为辖区内的妇幼保健机构、其他医疗、保健机构,依据《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标准。抽查机构及人员资质、法律法规执行、制度建立及实施、规范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检查等情况进行抽检。具体抽检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26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6〕63号)有关要求执行。抽检按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其他医疗、保健机构总数不少于50%的比例进行抽检,以下抽检单位均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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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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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妇幼保健院(佳木斯市儿童医院) |
监审:李承志
审核:陈美含
编辑:温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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