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郊区司法局把整治行政执法领域“两违四乱”突出问题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核心抓手,成立了整治工作“双专班”,积极探索“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探头”作用,紧盯程序违法、法律适用错误、裁量不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受案前核查,对符合调解条件的,通过前置调解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目前,区司法局已通过行政复议前置调解程序成功化解3件行政争议,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郊区某民营企业就是其中的受益者之一。2026年6月,辖区某民营企业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区司法局先做了三件事,一是核查案件事实、违规情节和危害后果;二是看企业的整改态度;三是对照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清单判定案件性质,杜绝随意执法、过度执法。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框架内,从化解行政争议的实际出发,组织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面对面进行调解,司法局主导调解,讲法条、讲行业管理规定,把违规行为背后的安全隐患和经营风险掰开揉碎说清楚,让企业明白错在哪里、为何违规。法律有底线,处罚有幅度。
经调解后,充分考虑危害后果轻微、企业整改态度积极等因素,被申请主体在浮动范围内以较低值作出处罚,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双方在行政复议调解书上签字那一刻,企业负责人表示,非常感谢郊区司法局主动靠前服务,为我们企业解决了实际问题,挽回了经济损失。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展现了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彰显了纠治执法顽疾、坚守执法为民的鲜明导向。下一步,郊区司法局将按照全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百日决战”部署要求,常态化推动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持续推动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前置调解有机融合,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前置调解双螺旋联动、双向驱动,以监督规范执法,以调解化解争议,切实增进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监审:李承志
审核:陈美含
编辑:温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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