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郊区发展改革工信局
地址 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8号郊区政府一办五楼 电话 0454-8597365 主要领导 李冰
主要职责:

  一、机关职能

  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区发展改革工信局,接受区委财经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财经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财经委员会日常工作。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长1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订区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1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二)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相应调控政策建议。

  统筹协调全区经济政策实施,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四)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组织落实国省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申报、转发和分解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计划,安排市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

  (五)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六)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国、省、市及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拟订全区项目建设方案;负责全区重点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对重点项目工程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负责推进我区地方企业与夹企的合作工作。

  (七)推进落实全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区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全区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牵头开展对口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区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全区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贯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全区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全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九)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实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拟订全区能源发展计划、规划,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负责全区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价格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区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全区价格宏观管理和调控指施:承担全区价格调控;负责建立全区价格监测体系,监测、预测、分析全区价格总水平变化情况;根据市场价格动态,提出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等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措施和建议,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农产品、工业品和重要服务项目成本调查。协同有关部门核定经营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参与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十二)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按照权限指导和协调全区金融工作;依法承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职责;统筹组织协调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等重大金融风险的处置化解工作,负责全区网络借货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

  (十三)负责全区粮食管理工作,协调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

  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粮食流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粮食质量标准;审核和发放《粮食收购许可证》

  (十四)推进工业强区建设,组织研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落实相关政策提出措施建议。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

  (十五)负责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协调行业内部关系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六)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由国家、省、市负责安排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意见,参与安排和管理财政专项资金。

  (十八)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贯彻执行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十九)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负责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培训和人才引进交流工作。

  (二十)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区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开拓市场。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国内外各类经济信息。联系工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二十一)负责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二十二)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意见以及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重大、重点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十三)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二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墙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计划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二十五)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城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

  (二十六)负责贯彻落实区委财经委员会关于财经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向区委财经委员会报告工作落实情况,提出决策地议。

  (二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区发展改革工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提案建议回复、政务公开、史志、保密;负责调研、信息、综合材料的起草;负责信访接待,负责财务、机关活动的组织及后勒管理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和综合性文件及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发展和改革办公室。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研究提出主体功能区战略布局意见,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全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管理和维护国家重大项目库平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组织拟订全区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二、机构设置

  佳木斯市郊区发展改革工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郊区科学技术局牌子。

  区发展改革工信局行政编制18名(不含两委人员编制)。设局长(党组书记) 1职、副局长2职。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提案建议回复、政务公开、史志、保密;负责调研、信息、综合材料的起草;负责信访接待,负责财务、机关活动的组织及后勒管理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和综合性文件及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办公电话:8597365)

  (二)发展和改革办公室。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研究提出主体功能区战略布局意见,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全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管理和维护国家重大项目库平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组织拟订全区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相关重大问题;提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并协调实施。拟订全区经济协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发措落:组织协调与省内外有关地区的横向经济协作和重大经济技术活动洽谈活动;承担国家和省宏观经济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传建工作;负责省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及对口合作单位的日常联络和协调服务工作。综合分析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元,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政策和政府投资项目,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研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重大问题;负责全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审批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核;组织申报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配套政策;(负责指导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审批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审核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稽查、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和项目实施。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提出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承担工业领域重大项目审核的相关工作,组织审核、申报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审核、申报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遗项目。提出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编制和实施相关建设规划: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并指导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负责全区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织协调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价格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区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全区价格宏观管理和调控措施;承担全区价格调控;负责建立全区价格监测体系,监测、预测、分析全区价格总水平变化情况;根据市场价格动态,提出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等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措施和建议,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农产品工业品和重要服务项目成本调查;协同有关部门核定经营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参与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办公电话:8597365)

  (三)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室。组织拟定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由国家和省负责安排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意见,参与安排和管理财政专项资金。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的相关工作。组织贯彻国家、省产业政策及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参与指导园区发展。指导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开展网上交易。参与指导企业市场营销,组织协调工业企业参加重要产品展销活动。

  组织研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监测分析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工业形势,统计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运行调节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近期工业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跟踪执行情况。研究、分析工业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性问题和资金情况,并提出建议。研究提出重点支持企业名单。负责增效授速工作。培育小微企业向规模企业发展。负责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

  规划指导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工作,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组织国家和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创业基地建设,争取相关资金支持企业创业工作。

  承担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者、装备制造和信息产业等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开展人才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开展校企对接。推进落实国家、省扶持装备工业行业发展的政策。推进智能制造发展,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贯彻落实国家、省技术创新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基础工作、新产品(新技木)的推广应用工作。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国家、省、市技术创新项目的申报并实施管理。提出改善各类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引导融资服务机构和平台服务各类企业。研究提出扶持食品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食品工业发展的有关问题。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推动信息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创新应用。统筹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拟定组织实施全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推动军民融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军民技术双向转移转化和产业化。协调推进与军工央企战略合作,负责军民融合产业园区、基地相关管理、规范、指导军民融合产业协会、联盟等组织建设发展。承担民口民营配套单位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市场准入审查监督管理,落实国、省重大专项。负责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促进相关规划计划有机衔接。汇总军民融合发展需求,负责对军民融合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和事项及重大政策的落实,指导军民融合发展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负责相关工作的督导落实。负责协调高新工程绿色通道建设,协调军品科研生产,负责军品合同鉴章与配套军品免税审核。承担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监督管理及备案管理,负责民口民营配套军工资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军民融合产业统计、军工统计及专报工作,负责武器装备动员。

  指导监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参与重大军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承担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办公电话:8597365)

  (四)科学技术办公室。负责科技统计工作,推荐企业申报省、市科技项目及科技专利的申报工作;推荐企业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申报工作。综合协调、管理民营科技企业。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意见以及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重大、重点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

  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

  划、政策和措施。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一个

  母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找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办公电话:8597365)

  (五)产业项目和央企服务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结合我区资源、地缘优势,组织谋划、开发投资综合性重大项目;负责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综合、协调、推进,编制项目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负责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对重点项目工程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全区重点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区属各部门项目库建设;

  负责对全区项目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并对项目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项目开发与引进人才、智力相结合,提升项目开发建设总体水平。负责组织专家了解掌握国内外各产业发展项目最新动态、分析相关产业项目发展趋势、择优引入能做大做强的专利技术和新技术等大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组织论证、筛选、谋划和培育起点高、辐射面大、牵动力强的重大项目;负责区级前期项目库的管理,并对项目库进行动态充实调整;负责对项目前期工作的效果进行综合评估。负责对央企进行归口式服务,拟定并推进落实服务央企的有关政策;负责与央企及其总部的沟通联系,建立相关制度与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各部门有关服务事项,共同做好服务央企工作;协调央企有关重大项目规划与建设,参与协调央企与地方企业的合作和重组工作,促进重大项目落地。(办公电话:8597365)

  (六)粮食管理和金融服务办公室。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承担粮食检测预警,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粮食购销有关工作,保障郊区居民、灾区及缺粮的地区粮食供应;负责审核和发放粮食收购许可工作。贯彻落实国、省金融政策,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按照权限指导和协调全区金融工作;依法承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办公电话:8597365)

  三、办公情况

  (一)办公地点: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8号郊区政府一办一楼。

  (二)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早8.30—17.00

  (三)办公电话:0454-8597365

  (四)负责人姓名: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