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郊区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的报告
——2021年9月16日在郊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佳木斯市郊区财政局 仇方东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一、预算调整的事项
(一)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1、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生态环境领域)的通知》(黑财指债(资环)〔2021〕32号)收到资金1687万元。用于巩固提升郊区4个村屯的居民饮水保障。其中:敖其镇长春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293万元;敖其镇长寿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386万元;敖其镇敖其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758万元,大来镇达勒沟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250万元。
2、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债(综)〔2021〕20号)该项目总资金8270万元,目前已收到资金6131万元。用于郊区长安小区老旧住宅维修改造项目4550万元;荣歌小区老旧住宅维修改造项目2100万元;佳丹小区老旧住宅维修改造项目1620万元。
以上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共计7818万元。按照规定将此次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收支纳入预算调整方案。严格用于省政府批准的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债券资金支出后,及时将债券资金安排情况录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
(二)新增专项转移支付
年初以来,我区陆续收到上级专项调度资金30570万元。剔除年初上级提前告知专项数,当年新增省专项资金20562万元。主要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等。按照《预算法》要求,应将此次新增专项资金收支进行预算调整。
二、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对郊区预算作如下调整。
2021年郊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由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139458万元调整为167838万元,增加28380万元,全部为债务(转贷)收入和新增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相应由139458万元调整为167838万元,增加28380万元。预算调整后,收支平衡。
以上郊区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
附:佳木斯市郊区2021年预算调整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