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郊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8-07 10:08:13   浏览次数:7023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我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切实明确各乡镇国有农林场各单位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控职责,保障高效、有序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工作,郊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修订了《佳木斯市郊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

  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目的和意义

  《佳木斯市郊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指导性,是全区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工作的重要保障。其根本意义是建立健全我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应对全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我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保障全区国土生态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研判过程

  《佳木斯市郊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是全区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工作的重要保障。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预案》的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预案》编制工作。为保证《预案》的实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农业农村局、郊区公安局等14家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征求了意见。最后,提交区林业和草原局局党组和相关科室审核通过。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指挥部成员职责

  郊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承担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工作。

  郊区发展改革工信局负责灾害应急处置项目建设审批工作。

  郊区财政局负责应急处置资金的筹集、拨付及使用监督工作。

  郊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涉及与农村及农民相关工作。

  郊区森林公安分局负责在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期间,依法办理违反国家植物防疫、检疫规定,妨碍植物防疫、检疫涉嫌犯罪案件及散布虚假疫情造成恐慌、阻碍行政执法等违法犯罪案件;必要时配合检疫机构在交通要道、车站、码头设立临时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点,对途经的松科植物繁殖材料、松木及其产品进行检疫检查。

  郊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人员、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及全区所辖国、省、县、乡公路两侧护路林、绿化树木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郊区农牧业发展中心负责指导农(牧)场做好辖区内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黑龙江佳木斯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做好保护区内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黑龙江莲江口农场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指导下辖农(牧)场做好辖区内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明确灾害分级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分级

  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按照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Ш级(一般)共3级。

  Ⅰ级(特大灾害):发生林业有害生物中的重度危害,叶部受害面积在15000亩以上的;或者一个辖区内连片成灾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为特大灾害。

  Ⅱ级(重大灾害):发生林业有害生物中的重度危害,叶部受害面积在5000-10000亩的;或者一个辖区内连片成灾面积在300-500亩的为重大灾害。

  Ш级(一般性灾害):未达到重大灾害标准的为一般性灾害。

  注:对于松材线病、美国白蛾等高危险的林业有害生物一旦在我区发现,按特大预警灾害级别。

  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分级

  I级:发生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可引起人类疾病、对人类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有害生物;同时有3个(含)以上市发生草原重大鼠虫灾害;国(境)外新传入的迁移性较强、密度较高的有害生物;发生总面积超过800万亩,或一个市成灾总面积达200万亩以上,或在一定地域内成灾面积达100万亩以上。

  II级:是指在省级行政区域内,发生草原重大鼠虫灾害总面积达500万亩至800万亩,或在一定区域内成灾面积达50万亩至100万亩。

  III级:指在市级行政区域内,发生草原重大鼠虫灾害总面积达20万亩至50万亩,或在一定区域内成灾面积达5万亩至15万亩。

  IV级:指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发生草原重大鼠虫灾害总面积达5万亩至10万亩,或在一定区域内成灾面积达3万亩。

  (三)明确灾害处置

  根据工作需要,区指挥部可调集各类专业防控力量参与灾害处置,各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区指挥部的指令,迅速到达现场,开展灾害处置和扑救工作。

  (四)明确应急保障措施

  通讯保障

  区指挥部应当建立、完善林业和草原重大生物灾害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和卫星通讯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指挥部与有关部门及现场工作组之间的联络畅通。

  经费保障

  区财政部门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行动所需资金筹集工作。同时,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物资保障

  区指挥部依托区防控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设备、药剂、药械及其他物资。区政府要结合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工作的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好相关物资的储备工作。

  因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需要,可以实施救灾物资的紧急调运。

  技术和科研保障

  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发生、防治信息,对潜在危险性有害生物进行超前研究,制定防治技术方案,为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科研要按照边研究边推广边应用的原则,加快科研转化的步伐。

  以东北林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省林业科学院、省农业科学院等研究部门为依托,积极开展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的化学防治、生物防治和其他相关工作的研究。

  人员保障

  区级林业和草原部门要根据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形势和专家意见,建立健全基层防控机构。同时要加强人才的培养,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应对生物灾害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

  (五)明确预案管理

  培训和演练

  根据专家的意见和不同时期林业、草原有害生物发生危害情况及其潜在威胁,区指挥部定期对各乡镇应对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能力进行检查,如机构、队伍建设、物资、技术储备情况等。每年各乡(镇)区要分层次对专业技术人员和除治专业队队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小规模的实战演练,提高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处置能力。本预案至少每三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预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区指挥部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等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防控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七)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五、解释机关及咨询电话

  解释机关:佳木斯市郊区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454-6045186。

       相关稿件: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郊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http://www.jmsjqzf.gov.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151&id=23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