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佳木斯市郊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2-24 10:49:15   浏览次数:9449

  一、规划背景

  2013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相继出台《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等意见,推进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粪污资源化工作。佳木斯市郊区的畜禽养殖具有悠久的历史,属于畜牧大县。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的通知》( 黑环发[202217号)有关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动绿色健康养殖。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佳木斯市郊区编制《佳木斯市郊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指导佳木斯市郊区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二、规划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坚持以统筹兼顾,强化监督;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种养结合,协同减排以及政府主导,多方联动为规划编制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养殖场为重点,以种养结合为抓手,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持续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三、编制依据和规划内容

  规划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以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和《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等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区域概况、指标目标、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 完善台账管理制度以及强化环境监管等方面提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工程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和保障措施。

  四、重点工程

  为实现“十四五”期间,佳木斯市郊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在敖其镇、群胜乡、望江镇、沿江镇、四丰镇、平安乡、西格木镇、大来镇等8个乡镇的畜禽养殖量较多的30个村屯建设30个公益性畜禽粪污收集处理站,统一收集处理附近村屯内养殖场和散户的畜禽粪污。

  
       相关稿件: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郊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http://www.jmsjqzf.gov.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31&id=2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