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实施“四个体系”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6-06 14:29:52   浏览次数:8915

  一、起草依据

  根据市政府关于《佳木斯市政府系统实施“四个体系”工作方案》(佳政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关于全区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四个体系”实施方案》(佳郊发〔2022〕5号)有关要求,结合区政府系统重点工作和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安排,起草该《方案》。

  二、起草过程

  按照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4月15日,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组成《方案》起草组,在深刻领会把握上级及区委有关文件精神基础上,结合对区政府系统重点工作开展充分调研,于4月25日形成《方案》初稿。初稿报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下发至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直属各部门征求意见。经过两轮意见征求,对初稿进行梳理修改后,于5月16日形成《方案》讨论稿,提交本次常务会议讨论。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围绕落实中央、省、市及区委决策部署,实施“四个体系”,推动全区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第二部分,目标任务。通过区政府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全员参与实施“四个体系”建设,推动全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2年目标任务及76项重点突破性工作快推进、快处理、快落地。

  第三部分,重点工作内容。包括中央、省、市和区委决策部署需要政府部门落实的事项,区政府工作报告、各类会议安排部署的事项,区政府主要领导有关工作要求,其他临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的任务等。

  第四部分,建立健全“四个体系”。围绕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安排了4个方面、14项具体措施。

  第五部分,组织机构。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政府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四个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由综合协调、材料汇总、宣传动员、督导检查4个小组组成。

  第六部分,实施步骤。共分为3个阶段运行,4月中旬至5月末为筹备部署阶段;6月至11月为重点推进阶段;12月为考评验收阶段。

  第七部分,有关要求。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舆情引导、强化督查问效3个方面,对“四个体系”建设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相关稿件: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实施“四个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https://www.jmsjqzf.gov.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151&id=2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