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30 10:57:11   浏览次数:26335

  佳郊水发[2019]2号                                                                                        签发人:范玉欣

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

  我局在检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入冬季运行管理情况时,发现很多问题,具体如下:

  一、部分村屯的水处理设备水厂排放污水不畅,甚至排水口处结冰厚度高于排水管,造成排水管堵塞、机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行,使水质浑浊、铁锰超标。

  二、部分井房内温度较低,并有结冰挂霜现象。现井房内都有供水设备,如水处理设备、变频控制设备(远传压力表),紫外线消毒设备等,这些设备运行温度都在0℃以上,所以室内温度要求最低也要高于5℃。

  三、2018年新建饮水安全工程,虽然还没有进入验收阶

  段,但已进入实际运行状态,可视为交由各村屯管理。如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人为或管理不当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由运行管理单位负全责。

  根据《郊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佳郊政办发[2015]47号)的规定: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各乡镇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负总责,制定惠民政策措施,依法保护供水经营者、用水户的合法权益。

  因此,要求各乡镇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工程管理应高度重视,制定好惠民政策措施,解决好有水处理设备水厂的污水排放问题,保证机电设备正常运行。保护供水经营者、用水户的合法权益。

  另外,区政府定于2019年1月21日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室举办“佳木斯市郊区高效节水灌溉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培训班”,要求各乡镇主管水利乡镇长、水利助理,各村屯书记、村主任、会计和自来水看水员参加。报到时间1月21日早8时30分~9时,9点正式上课。

  特此通知。
 

  佳木斯市郊区水务局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