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郊政发〔2022〕1号
区农牧业发展中心、区林业和草原局、莲江口农场,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2年郊区畜禽粪污长效综合治理方案》印发给你单位,请认真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2022年郊区畜禽粪污长效综合治理方案
2.郊区畜禽粪污长效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
附件1:
2022年郊区畜禽粪污长效综合治理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改善我区农村生活环境质量,切实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促进畜牧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建设生态绿色家园,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年郊区畜禽粪污长效综合治理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整治面源污染、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目标,重点抓好畜禽粪污综合整治,按照“集中收集,标本兼治,整体联动,全面整治”的要求,促进畜禽养殖业与农村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有效控制畜禽养殖排污量,使污染管控位置前移,通过管控、治理达到“畜禽养殖总量适度化,养殖规模化,设施配套化,监管常态化,实现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治理要求。
二、治理范围全区所有乡镇、农林场、莲江口农场畜禽养殖场(户)。
三、基本原则
属地管理的原则。畜禽养殖粪污治理由各乡镇、农林场、莲江口农场组织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实施治理。
场(户)主体的原则。各个畜禽养殖场(户)是治污主体,必须切实承担治理责任,强化污染治理投入。
部门联动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整体联动、狠抓落实,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分类指导的原则。按照不同畜禽品种、饲养规模和分布区域,分类探索粪污综合治理方式方法,科学确定资源化利用的综合治理模式。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明确畜禽粪污治理工作职责
1.规模养殖场粪污防治责任。一是落实“谁养殖、谁治理”的主体责任。畜禽养殖场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未委托第三方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农牧发展中心、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政府、莲江口农场对下设农林场或本辖区内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治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农业农村局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生态环境局负责规模以上畜禽养殖粪污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2.规模以下养殖户监督管理责任。农牧业发展中心、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政府、莲江口农场下设农林场、村屯负责辖区内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治理与利用管理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责任人,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农牧业发展中心,各乡镇政府、莲江口农场)
(二)推广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模式
利用绿色种养循环项目、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区畜禽粪污处理中心,通过第三方介入等方式,采用集中收集、堆沤发酵、菌剂辅助等工艺处理方式,将粪污转化为粪肥进行消纳。农业农村局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农牧发展中心、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政府、莲江口农场下设农林场、村屯做好与第三方企业的对接,并做好粪污收集的动员和督导。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农牧业发展中心,各乡镇政府、莲江口农场)
(三)落实畜禽粪污长效管护机制
各属地单位为管护主体,制定粪污长效管护机制,明确责任人及具体措施。同时采取部门联合、条块结合等形式,建立“区、乡、村、户”网格化管控体系,结合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路长制,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农牧业发展中心、水务局,各乡镇政府、莲江口农场)
(四)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
依据《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规,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然没有达到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标准,又未委托第三方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依法查处直至关停,确保全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务顺利完成。农业农村局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管理,各属地单位做好规模场调查摸底,登记备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农牧业发展中心,各乡镇政府、莲江口农场)
(五)拓宽宣传引导渠道
各乡镇、农林场、村屯制定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宣传计划,通过开辟宣传专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和各级政策,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及相关管护机制。区委宣传部负责对全区畜禽粪污治理工作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并对宣传条幅或标语内容审核指导。农业农村局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现场观摩、进场入户指导等方式,宣传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模式、经验做法等。同时乡村振兴、卫生、教育、民政、文旅、妇联、团委等部门充分利用行业优势,加大宣传、树立典型、正面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切实增强畜禽养殖场(户)的责任意识和环保意识。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农牧业发展中心、乡村振兴局、卫生健康局、教育局、民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团委、妇联,各乡镇政府、莲江口农场)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粪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乡镇、莲江口农场建立相应工作组,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良好局面。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整体联动、狠抓落实,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农牧业发展中心,各乡镇政府、莲江口农场)
(二)落实国家、省市扶持政策
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生猪调出大县、绿色种养循环、绿色水稻高质高效等项目,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出口”环节予以支持。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畅通社会资本进入的渠道,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工信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
(三)加强技术指导和科技应用
充分利用好省粪污资源化利用联盟技术平台,加强培训,把全省最先进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及设备在我区推广应用。集成推广应用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加强粪肥还田技术指导,开展测土测肥技术应用,确保粪肥科学合理施用。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
(四)建立绩效考评制度
区政府制定考核办法,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对各相关部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考核。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农牧业发展中心,各乡镇政府、莲江口农场)
附件2:
郊区畜禽粪污长效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董秋实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任志超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周建军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范玉欣 区农牧业发展中心主任
郝艳峰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大伟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姜 军 区财政局局长
陈野飞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会斌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程宇涛 区水务局局长
张敬俊 区发展改革工信局局长
韩 巍 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局长
张颜冬 区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刘君涛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潘俊国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宏艳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牛洪刚 区教育局局长
孙学彬 区民政局局长
王 杰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李国栋 团区委书记
梁建明 区妇联主席
康爱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分局局长
王 旭 沿江镇党委书记
刘 杨 敖其镇党委书记
石金鹏 长青乡政府乡长
王兆中 大来镇政府镇长
王旭强 群胜乡政府乡长
张敬威 四丰镇政府镇长
张雪峰 西格木镇政府镇长
鲁 明 长发镇政府镇长
王有波 莲江口镇政府镇长
曹昆伍 平安乡政府乡长
祝 丹 望江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全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立在区生态环境局和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分别由陈野飞和陈会斌担任,分别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按照职责要求负责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服务。
相关稿件:关于《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郊区畜禽粪污长效综合治理方案》的政策解读
http://www.jmsjqzf.gov.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35&id=2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