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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郊区卫生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各种卫生技术标准,规章。 (二)研究制定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制定疾病防治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三)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制定全区卫生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依据卫生法规,标准,对社会公共卫生,医疗,防疫,妇幼保健,医用生物材料及制品,医疗器械行使监督管理职权,对重大疾病及医疗质量等实行监测。 (五)贯彻落实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实施细则;进行卫生专业技术培训和法制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六)建立和完善卫生统计,信息系统,做好卫生统计与信息的管理工作。 (七)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时,负责组织全区卫生技术力量,协助有关部门抢救伤员,防止和控制疾病的传染,蔓延。 (八)负责全区爱国卫生的具体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2014年郊区卫生局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郊区卫生局部门预算总收入491.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1.83万元。预算总支出491.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86万元,政策性支出345.7万元。 附表: 1、《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2、《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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