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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部主要职能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指导党员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新时期党建研究和党建宣传工作;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区组织史资料编写工作。 (二)提出关于乡(镇)、区直、企事业以及其他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退(离)休审批手续;负责我区出席省、市党代会的代表选举、区党代会选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区直党委改选换届及乡(镇)级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工作;负责乡(镇)、区直企事业科级班子领导职数和区政府以外的区直机关科级非领导职数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提拔正副科级干部的考察和区管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做好中青年干部选拔培养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和干审工作。负责全区干部统计汇总、干部档案管理、出国审查等事宜。 (三)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有关规定,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 (四)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相关制度。 (五)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时向区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六)负责综合全区知识分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知识分子政策,检查知识分子政策执行情况;负责科技人员与经济发展对接工作。 (七)负责全区现代企业家队伍建设情况的调查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和长远规划,对企业家人才培训、人才库建设、人才市场建设等进行检查指导。 (八)主管干部教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干部教育的方针、政策,规划;负责乡(镇)、区直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党政一把手和中青年后备干部以及全区专兼职组织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协调、检查乡(镇)、区直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教育工作、研究探索干部培训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制度;对干部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向区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退(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落实有关退(离)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 (十)负责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十一)承办区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2014年组织部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组织部部门预算总收入2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万元。预算总支出2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万元)。 附表: 1、《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2、《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