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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规范清理行政职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29 13:25:00

  区直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深入推进我区行政职权规范清理工作,现就有关需要把握的问题明确如下:

  一、参加范围

  我区参加规范清理的范围是: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群众团体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二、目标任务

  以《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清理行政职权工作方案的通知》(佳政办〔2013〕26号)为工作基础,进一步规范清理行政职权工作,按照全市的总体要求,力争完成区级行政职权取消1/3以上。通过对行政审批流程的重塑,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要求审批前置件、流程、签批环节、时限力争减少1/3以上。确保行政职权“依法、公开、规范、高效、廉洁”运行,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三、职权清理工作

  1、前期规范清理工作中,是否个别部门存在漏报问题。为保证规范清理的全面性,请各部门梳理,发现漏报项目请补报并提出具体清理意见。

  2、区直各部门与区行政职权规范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前期规范清理对接工作,对于拟保留的行政职权项目,列入重点研究,进一步规范清理,力争完成目标任务。未达成一致意见或新提出修改意见的与办公室及时对接,以便于工作的承接。

  3、区直各部门与区行政职权规范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达成一致的拟保留项目,明确区级审一次项目。

  4、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要转变管理方式,不得以审批方式进行,加强日常监管和服务。

  四、流程再造

  审批流程推广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办事,流程力求步骤清晰明确,程序简化。制定过程中,要突出减前置件、减流程、减环节、减时限“四减”原则。取消前后重复。不合理前置件,启动并联审批。流程中每个办理环节要明确主办部门及办理内容,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便于审批的全程监督。

  各部门流程制定分为部门内部流程和部门间外部流程两类,部门内部流程要建立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送达的工作格局,着力解决审批决策环节和科室办理环节过多、时间过长问题。部门间外部流程要实行一口受理、联动办理、关联审批,明晰牵头部门,并联审批部门以及各个审批环节的具体责任。确保所有审批事项有流程,所有流程有标准,所有标准有监督。

  (一)制度。加强制度性监管,健全部门各项规范制度,确保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要有效监控。建立办事指南、审批人员办事公约,实行审批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无偿代办制等制度,完善自律机制。

  (二)前置件。以精简前置件为前提,必须符合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的要求,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前置件。

  (三)流程(含程序和时限)。按照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编制审批流程,确定办事步骤、环节及时限,提升审批效能。在精简时限的基础上确定标准办理时限,逐环节分解到具体岗位。完善并联审批,两个以上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要按照一家受理、全程负责、协调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确定各部门实施审批的环节、步骤及办理时限。

  (四)审批传递单。制定业务流程审批传递单,明确责任人,用于实时记录审批运行路径、效率,启动责任倒查机制,形成全程环节运行记录。

  (五)表单。制定科学、规范、实用的规范性文本材料。

  (六)形象描述。对流程中每个环节进行形象的描述,使申请人对审批事项全程了解,提高效率。

  (七)其他事宜。

  1、“四减”情况。前置件、签批环节、流程、时限减少情况。

  2、文本及编码规范说明。文本指审批过程中规范的表单名称。文本编码统一格式为:地域名称首字+部门名称关键词+行政事项类别(审批、核准)+〔年份〕+编号。

  3、行政职权依法设立法律、法规的文件目录。

  4、咨询电话。

  五、有关要求及上报时间

  规范清理过程中应当深刻领会通知精神,理清职权,规范流程,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项目及审批前置件、流程、签批环节、时限力争减少1/3以上。此项工作完成后各单位同时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张姝琳 孟斯然 联系电话:8968177

  附件:1、行政职权规范清理项目一览表(样本)

  2、流程体系样本

  佳木斯市郊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29日

  流 程 体 系

  (一)考核标准

  1、首问负责制度:

  (一)受理科员受理后,第一受理人成为该项审批的第一责任人;

  (二)第一受理人要按照承诺服务等有关规定及时承办或处理,耐心解答服务对象的询问,一次性书面告知相关办事程序及要求。若不准予该项许可,第一受理人应该对申请人说明原因,解释清楚;

  (三)应该及时按照相关程序,对每个环节把关,不得拖延,同时第一受理人对受理审批事项的最后结果负责;

  2、服务承诺制度

  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明确自身工作性质,提高服务意识,提升办事作风:

  (一)接待办事人时态度热情;

  (二)对办事人申办的事项,要一次性全部告知;

  (三)对办事人要求办理的事项主动负责;

  (四)对办事人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

  3、限时办结制度

  (一)对即办事项,在管理服务对象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

  (二)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在政策规定或承诺时限内及时对管理服务对象申报的材料和有前手续进行审核,作出准予办理或不予办理的决定,并予以明确的说明和答复。

  4、失职追究制度

  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人员在审批过程中有下列过错之一的,应予追究责任:

  (一)不按法定程序办事,应当受理而不受理、擅自决定增加、减少办事环节、擅自决定增加、减少提供文书的;

  (二)违反办事时限规定,故意拖延时间,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文件规定,擅自提高、降低收费标准,给相对人或国家造成损失的;

  (四)工作人员与相对人互相勾结,唆使或者协助相对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给行政机关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害的;

  (五)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相对人财物造成行政机关经济或名誉损害的;

  (六)对待来办事人员态度蛮横恶劣,被新闻媒介曝光、上级追究、群众举报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相对人,使其经营遭受损失的;

  (八)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审批项目,给开发企业或人民群众造成经济损失的;

  5、监督检查制度

  (一)工作人员是否依照法定程序、法规时间办理行政事务。法定资料是否齐全、执法是否正确、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二)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文件规定,擅自提高、降低收费标准,损害国家或相对人利益。

  (三)对广告业户实施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审批,处理是否公平公正。

  (四)实施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是否告知了相对人权利。

  6、统计制度

  (一)及时掌握全市擎天柱广告及全市路灯杆广告的数量及面积,为领导提供准确详实的数据资料。

  (二)所有数据资料随时记入统计档案,每月一小结,每季报一次统计报告,年终编制年终报表。

  7、备案制度

  (一)广告业户报批的申报材料,经核对原件无误后,复印件一律加盖公章,标明与原件相符。

  (二)经过批准的申报材料,一律按顺序装入专用的文件夹,存入档案柜。

  (三)设定档案目录,方便随时查找。

  (四)合格的申报材料,要在三日内归档。

  (五)备案材料一律不得外借、涂改,如有丢失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户外设施审批(2个工作日)

  (二)职责

  审查项目是否达到发放广告许可证标准;核准广告位置、面积;核发广告设置许可证。

  (三)申请人所需前置件:

  序号前置件名称

  1《行政许可申请书》及市领导批示文件

  2彩色效果图及原位置现状图

  3大型板式广告(100平方米以上)必须由建筑设计院出具抗风及依附建筑承重技术鉴定证明

  (四)业务流程图

  申请人咨询后领取并填写《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科员受理,即时办结

  (五)业务流程传递单

  1、科员发放《行政许可申请书》,并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交接时间: 年 月 日

  交接人签字:

  2、收取《行政许可申请》及其相关材料,科员受理

  交接时间: 年 月 日

  交接人签字:

  3、现场踏勘,提出意见,发放《行政许可通知书》或《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

  交接时间: 年 月 日

  交接人签字:

  4、依次由科长、主管局长签批,发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交接时间: 年 月 日

  交接人签字:

  5、发放《广告设置许可证》

  交接时间: 年 月 日

  交接人签字:

  注:此传递单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存档

  (六)表单

  表1

  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所在单位: 电话: 邮编:

  申请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电话: 邮编: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

  申请事实和理由:

  附件:

  行政许可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印章)

  年 月 日

  表2

  申请行政许可材料清单

  序 号材料名称数 量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市领导批示件

  3彩色效果图

  行政许可申请人: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行政许可

  受理机关承办人: 年 月 日

  表3

  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

  城管许受(不)[ ]第 号

  :

  你(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

  行政许可申请收悉。经审查,(审查情况及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机关决定自 年 月 日起受理。

  (行政机关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表4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城管许准字[ ]第 号

  :

  你(你单位) 年 月 日,提出的关于 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受理。经审查,(审查情况和准予许可的理由)。

  经审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

  的行政许可,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需领取行政证件的,请你(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持本决定书,到 办理(或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行政机关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表5

  广 告 设 置 许 可 证

  申请单位 广告材质

  设置地点

  设置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广告规格 左右情况

  设置

  要求1、经研究同意该单位设置此广告;

  2、保证设置安全和版面完好,出现破损或陈旧要及时更换或维修;

  3、因设置不牢或其它原因造成一切事故或损失由设置单位自行负责;

  4、设置过程中出现争议自行解决;

  5、政府清理整顿时,无条件服从管理,损失自负;

  6、设置单位必须同意上述要求并服从管理。承办人

  意见

  部门领导

  意见

  主管领导

  意见

  位置示

  意图审批机关

  盖章

  (七)形象描述

  第一步:申请人到市城管执法局广告办咨询有关事宜,科员一次性告知所需要件和办事流程,申请人领取《行政许可申请书》,即时办结。

  第二步:申请人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科员检查齐全后受理;若材料不齐全,科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重新申报,即时办结。

  第三步:审批办公室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同申请人一起到现场踏勘,提出意见,申请人领取《行政许可通知书》,1个工作日办结。

  第四步:科员将审核材料报送至科长、主管副局长依次签批,签批后,申请人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个工作日办结。

  第五步: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到市城管执法局广告办领取《广告设置许可证》,即时办结。

  (八)其他事项

  1、“四减”情况

  申请人提供的前置由原来的4个减为3个,审批流程未减少,审批环节由原来的3个减为2个,审批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减为2个工作日。有收费项目:佳木斯市城市户外广告空间使用权经营管理办法。

  2、文本及编码规范说明

  (1)文本包括:《行政许可申请书》、《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等。上述文本样式可以到佳木斯市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查验,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3)以上涉及开发公司法人签字由本人或代理人签字。

  (4)国家、省业务主管部门对业务所涉及的文本有规范文本的,统一使用规范文本;国家、省业务主管部门对业务所涉及的文本有统一编码的,使用统一编码。国家、省业务主管部门对文本及编码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市城管局按行业规范要求,制定统一的文本样本,在全市范围内统一使用。文本编码统一格式为:部门名称关键词+行政事项类别+年份+编号,例:城管许受[2014]第1号。

  3、办理广告许可业务相关法规文件目录

  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7年12月12日实施规定办理。

  4、咨询电话:0454—8699780 (市城管执法局广告办)

  主办单位: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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