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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2015年度全区保护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
发布日期:2016-03-14 13:58:17

 

根据《郊区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郊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郊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方案》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区政府组成考核组,对各林场、乡镇、郊区林业局2015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5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着力抓好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建设,在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1、森林资源培育成效明显。森林资源培育力度大,林分质量高。
2、森林资源保护责任措施落实较好。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负责制,认真执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防火各项制度,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全年无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二是认真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制,实施无公害防治成效明显。
3、森林资源管理措施得力。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规范林木采伐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二是规范林地保护管理,加大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力度。严格审核征占用林地,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违法使用林地行为,确保林地资源安全。三是切实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积极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不断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
4、林业生态建设扎实推进。一是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完成。二是强化防护林管护。加大宣传教育,落实管护责任,签订管护责任书,健全护林制度,及时查处在生态公益林区乱挖塘养殖、乱采矿等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二、考核结果
经综合考评,各乡镇人民政府在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中,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措施得力,管理到位,较好地完成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任务。在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中,重点抓好森林资源培育,强化生态建设,资源管理措施得力,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促进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发展。五个林场和十一个乡镇综合评分均达到80分以上。林场前三名的是松木河林场、群胜林场、大来林场,乡镇并列第一名的是长平安乡、四丰乡和望江镇,对此区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扬。
  主办单位: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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