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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社【2015】143号)文件及《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职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56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做强我区再就业培训工作,经区政府同意,我局将对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成果的培训机构进行统一招投标,请有意向及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将有关材料递交给区就业局,经审核确定的培训机构我局将予以公示。
一、 申报资质要求
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并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培训能力的机构和企业等社会力量均可承接培训。
二、申报相关材料
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其它相关证件。
以上证件因培训种类不同略有差异。
三、职业培训的工种:电子商务。
四、申报截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天,即2016年9月13日
地址:佳木斯市友谊路郊区政府二班南楼一楼郊区就业局105号办公室
联系电话:18504549111
佳木斯市郊区就业局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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