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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作用,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黑财监[2017]5号)要求,我局在2017年7月至9月期间,从郊区财政局相关股办随机抽调了10名工作人员,对全区随机抽取的6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
一、 抽查主体
佳木斯市第十五小学、佳木斯市郊区平安乡政府、佳木斯市郊区旅游局、佳木斯市郊区林业局、佳木斯市郊区统计局、佳木斯市郊区起点社区。
二、 抽查事项
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三、 抽查结果
(一)佳木斯市第十五小学。1、工程合同缺少预算书,工程竣工后缺少工程验收手续;2、票据报销单收据联会计审核未签字;3、固定资产未入固定资产账。
(二)佳木斯市郊区平安乡政府。报销凭证财务人员签字不全。
(三)佳木斯市郊区旅游局。1、财务人员记账不及时,存在不规范记账;2、新购买的设备没有走政府采购程序,未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
(四)佳木斯市郊区林业局。利用工会经费发放比赛服装,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
(五)佳木斯市郊区统计局。1、现金支出额度大,有大额现金支出;2、固定资产采购没有走正规采购流程;3、票据不完备。
(六)佳木斯市郊区起点社区公共服务中心。1、现金支出大;2、票据不合理入账;3、管理程序不完善。
四、整改结果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督促各被检查单位按要求补齐会计资料,完善审批手续,对不合理财务支出予以纠正。
佳木斯市郊区财政局
2017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