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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做好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启动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7】46号)要求,收缴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费和代扣统筹外代发资金,银行必须采取批量代扣方式,所以需要各参保单位配合签订四方协议,实现批量代扣业务。
四方协议是指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开户银行、参保单位和参保单位开户银行四方共同签订的委托付款协议书,按照委托付款业务种类(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费、统筹外项目资金)分别签订。
第一批签订四方协议的单位是行政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就是养老保险已经经办的83个单位,这些单位请于1月11至12日到郊区政府101室签订四方协议,签订四方协议时参保单位需要携带单位公章和小印鉴,以及准确的开户银行和账户。如有其它变化另行通知。
各参保单位因账户信息签订不准确,在规定扣款时点付款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不能及时扣划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和统筹外项目资金的,逾期缴纳养老保险费产生的滞纳金,影响职业年金投资运营的,统筹外项目待遇不能按时足额代发等,一切责任由各个参保单位承担。
由于四方协议正在进行中,大约需要半个多月的时间,一月份养老金将延迟到25、26日发放。
以上情况,特此通知,请各参保单位给予理解和支持并对退休人员做好解释工作。
郊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管理局
2018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