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部分窗口调整方案如下:
人力资源市场窗口、考试中心窗口调整至八号楼二楼建行西侧;社保局窗口、退休审核、档案中心窗口调整至二楼北侧;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区调整至二楼原社保局窗口;人寿保险居民医保,工伤补充保险、工伤科、仲裁院窗口调至二楼西侧。
调整方案将于7月2日起正式施行,望广大办事群众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