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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8年会计监督工作,提高会计监督工作影响力和震慑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财监[2018]33号)要求,佳木斯市郊区财政局围绕“三大攻坚战”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了我区2018年联动检查重点对象。现将检查单位名单、检查重点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会计监督检查名单
1、佳木斯市郊区民宗局
2、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中学
二、检查主要依据及检查主要内容
会计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重点检查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具体包括:关注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 宇
联系电话:0454-6079776
佳木斯市郊区财政局
2018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