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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妇联通知,全国“两癌”录入系统将于2019年4月15日开通并进行数据采集,请没有进行登记的郊区农村“两癌”(浸润性乳腺癌、浸润性宫颈癌IIB以上)患病妇女于5月10日前到各乡镇、村妇联进行申报,以便于享受后期相关救助政策,请大家相互转告!
特别提示:
1、已获得过全国妇联和省妇联“两癌”救助的农村患病妇女不予信息采集(注:已获得救助过的妇女不再重复救助);
2、2018年已向区妇联递交合格材料无需重复申报。
一、救助对象:
郊区农村贫困“两癌”妇女
二、申报条件:
1、限郊区农村户籍;
2、年龄:本次申报不限年龄!不限年龄!不限年龄!
3、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或有其它贫困证明的贫困户。
三、申报类型:
宫颈癌:浸润性Ⅱb期及Ⅱb以上宫颈癌(宫颈癌一共分为:0期(原位癌)、Ia期、Ib期、Ⅱa期、Ⅱb期、Ⅲa期、Ⅲb期、Ⅳa、Ⅳb 九个档次。这样就可以很清楚看到前四个档次不符合条件,从Ⅱb开始后面五个档次符合条件);
乳腺癌:浸润性乳腺癌(只要在病情证明材料上看到有“浸润性”三个字,基本就没问题)。
特别注意:宫颈癌及乳腺癌都需体现“浸润”字样
四、申报资料:
(一)、需提交纸质材料(所有均需一式两份并分开装订成两份):
1、救助人生活、患病情况简介一份(纸质版,300字之内)。
2、病例复印件一份(必须加盖医院公章)(必须体现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字样)
3、诊断书复印件(必须体现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字样)
4、救助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患病妇女户口首页+本人页复印件(若农转非,请提供新农合证明)
6、贫困证明(需具体标注建档立卡、农村低保、或乡镇及村政府盖政府公章的贫困证明)建档立卡证明由扶贫办开具、低保证明由乡镇民政办开具。
(二)、需提交电子档案:
1、身份证拍照;
2、患病妇女户口首页+本人页(若农转非,请提供新农合证明)拍照;
3、诊断书拍照(必须体现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字样);
4、患病妇女病例(必须体现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字样)拍照;
5、贫困证明拍照(需具体标注建档立卡、农村低保证明、或乡镇及村政府盖政府公章的贫困证明)建档立卡证明由扶贫办开具、低保证明由乡镇民政办开具。
五、申报程序:
将个人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交给本村妇联主席,由乡镇妇联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妇女录入全国“两癌”系统,区妇联二次审核系统及所有材料并提交市妇联。
六、申报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