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黑民发〔2018〕20号文件通知精神,请1999年12月至2018年12月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包括选择自谋职业人员),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7月12日前,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申请表》。办理方式: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设立的受理点领取,手工填写并签名按手印,字迹要公整。
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户口本、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4、退役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5、入伍通知书;
6、分配工作通知书;
7、其它证明材料。
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8号楼档案中心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
郊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地址:友谊路8号郊区行政中心北楼二楼
电话:0454-8579981。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市局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705023
佳木斯市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