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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制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区司法局对全区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清理,经审查、确认,现将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组织公告如下。
一、法定行政机关
1、佳木斯市郊区交通运输局
2、佳木斯市郊区审计局
3、佳木斯市郊区林业和草原局
4、佳木斯市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佳木斯市郊区统计局
6、佳木斯市郊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7、佳木斯市郊区农业农村局
8、佳木斯市郊区财政局
9、佳木斯市郊区教育局
10、佳木斯市郊区民政局
11、佳木斯市郊区应急管理局
12、佳木斯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佳木斯市郊区水务局
14、佳木斯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5、佳木斯市郊区卫生健康局
16、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
派出机构
1、佳木斯市郊区长青市场监督管理所
2、佳木斯市郊区佳西市场监督管理所
3、佳木斯市郊区沿江市场监督管理所
4、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市场监督管理所
5、佳木斯市郊区农副产品批发管理所
6、佳木斯市郊区果品蔬菜批发管理所
7、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友谊路派出所
8、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分局长虹派出所
9、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分局长青派出所
10、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分局佳西派出所
11、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沿江派出所
12、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敖其派出所
13、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分局莲江口派出所
14、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望江派出所
15、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四丰派出所
16、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分局长发派出所
17、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分局西格木派出所
18、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大来派出所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1、佳木斯市郊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佳木斯市郊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三、依法受委托执法的单位
1、佳木斯市郊区大来林场
2、佳木斯市郊区群胜林场
3、佳木斯市郊区四丰林场
4、佳木斯市郊区松木河林场
5、佳木斯市郊区永安苗圃
6、佳木斯市郊区煤炭管理办公室
7、佳木斯市郊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8、佳木斯市郊区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9、佳木斯市郊区水土保持监督站
10、佳木斯市郊区河道管理处
11、佳木斯市郊区劳动保障监察局
12、郊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13、佳木斯市郊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4、佳木斯市郊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服务大队
15、佳木斯市郊区物业指导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