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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郊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第三十六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有关部门对建筑工地管理不到位,抽查佳木斯市区17个施工工地,普遍存在缺少围挡、苫盖、喷淋等抑尘措施的问题,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扬尘管控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化管理。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达标率达到100%,扬尘防治取得明显成效。
三、整改措施:1.对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的有关单位,开展约谈,严格要求参建各方主体切实履行扬尘防治职责;对于新开项目,及时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监督交底。
2.强化工程扬尘防治巡查,推动建筑工地车辆冲洗设施、雾炮等降尘设备配置,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有效落实。
3.定期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检查,持续抓好扬尘防治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根据职责划分,佳木斯市区内所有建筑工地的相关监管工作都由市住建局负责,郊区住建局无此项职能。已沟通市级相关部门,负责此项问题的整改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毕,由市住建局质安科进行销号申请。目前完成整改,符合督察整改销号有关要求。
五、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5日
六、受理部门:佳木斯市郊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4-8585692
八、受理地址: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275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佳木斯市郊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