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督促各类学校落实卫生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控意识,严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按照《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重点查看近视眼防控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条例》《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普通高等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南》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及高校的传染病防控管理、教学及生活环境管理、常见病与多发病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等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并对下列21家合格单位进行公示。
1、 佳木斯市郊区长青中心小学 12、佳木斯市郊区敖其镇赫哲族联合学校
2、 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中心小学 13、佳木斯市郊区望江中心小学
3、 佳木斯第十六中学 14、佳木斯市郊区西格木中学
4、 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中学 15、佳木斯市郊区大来中学
5、 佳木斯市郊区大来中心校 16、佳木斯市友谊小学
6、 佳木斯市郊区望江中学 17、佳木斯市云环小学
7、 佳木斯市郊区沿江中心小学 18、佳木斯市郊区长青中学
8、 佳木斯市松北高级中学 19、佳木斯市郊区西格木中心小学
9、 佳木斯市第十五小学 20、佳木斯市郊区红旗中学
10、佳木斯市龙美高级中学 21、佳木斯市郊区四丰联合学校
11、佳木斯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