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
按照《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深化能力作风建设中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黑办发[2024]7号)和《佳木斯市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佳环办发[2024]6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郊区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4年版)》予以公布。
附件1:《郊区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4年版)》
附件2:《郊区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