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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黑龙江省中央集中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省级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2022年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规模
下达我单位2022年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342.1万元,包括《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黑财指(社)〔2022〕316号20万元,《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黑财指(社)〔2022〕174号2万元,《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孤儿基本生活费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黑财指(社)〔2022〕387号20.1万元,《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黑财指(社)〔2022〕254号300万元。
二、资助项目及资金规模
(一)儿童福利类。支持儿童福利类项目22.1万元,分别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2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补贴20.1万元。
(二)社会公益类。收到福彩资金20万。支持省级试点郊区红旗社工站民政局用于2022-23年社工站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
(三)老年人福利类。2023年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个,资金300万元,用于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三、支出内容及执行情况
(一)儿童福利类
投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民办发〔2019〕24号)的要求,对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仍再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助学金补助,项目已完成。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每月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贴,项目已完成。
(二)社会公益类
项目截止到2023年10月中旬,资金总计20万元,民政局与原红旗社工站承接方续签合同,全部用于购买社工站服务,按照协议完成了个案、小组和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任务。
(三)老年人福利类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行动项目:下拨福彩公益金300万元,主要用于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该项目共建设家庭养老床位 273 张,为545人提供助浴、助洁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6350次。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实际效果
1.儿童福利类。“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发放,改善孤儿日常生活质量,提高服务能力。
2.社会公益类
社工志愿者服务项目支持省级试点的郊区民政局用于社工站购买红旗街道社会工作服务资金20万。
3.老年人福利类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行动项目:为辖区内273位老人安装橡胶可移动式坡道、感应便携灯、闪光震动门铃等,配备护理床、坐便椅、沐浴椅等。为辖区内545位老人提供理发、口腔清洁、环境物品清洁、床品换洗等服务16350次。老人满意度98%。
(二)项目绩效评价
1.儿童福利类。2022年彩票公益金支持儿童福利类项目按照年初绩效已完成项目实施。截止到2022年底,共有符合“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补助条件的孤儿2人,符合孤儿基本生活补贴30人,资金发放率100%,预算编制项目100%,项目成本控制22.1万元,孤儿就学质量所有改善,孤儿本人及其监护人满意度较高。
2.社会公益类。民政局与街道对社工站承接方完成上一年评估后,民政局与其续签了红旗社工站协议,红旗社工站项目已完成个案服务量(人数、人次、时数)7个/56次/448小时,小组工作服务量(个数、节数、服务人次)7个/42节/300人次,单个社区工作服务量(个数、服务人次)8个/320人次。
3.老年人福利类。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行动项目完成,产出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已完成。
佳木斯市郊区民政局
2023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