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诊疗行为,督促放射诊疗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管控措施,强化放射卫生安全意识,切实维护患者、受检者和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关于开展“蓝盾护航”2024年黑龙江省放射诊疗机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确保辖区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辖区内放射诊疗工作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并对下列两家合格单位进行公示。
单位名称
佳木斯市妇幼保健院
佳木斯大学附属口腔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