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卫生健康委 “蓝盾护航”2023年春季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对辖区内中小学校教学与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学校近视眼防控落实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对下列20家合格单位进行公示。
佳木斯市郊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13日
合格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