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蓝盾护航”秋季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对于辖区内中小学校教学与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学校近视眼防控落实等情况,对普通高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下列22家合格单位进行公示。
1、佳木斯市第十五小学
2、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中学
3、佳木斯市松北高级中学
4、佳木斯市郊区沿江中心小学
5、佳木斯市郊区望江镇中心小学
6、佳木斯市郊区敖其镇赫哲族小学
7、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镇中心校
8、佳木斯市第十六中学
9、佳木斯市郊区长发联校
10佳木斯市郊区群胜联合学校
11、佳木斯市郊区红旗中学
12、佳木斯市郊区西格木中心小学
13、佳木斯市郊区长青中心校
14、佳木斯市云环小学
15、佳木斯市友谊小学
16、佳木斯市郊区敖其镇赫哲族中学
17、佳木斯市郊区西格木中学
18、佳木斯市松北小学
19、佳木斯市技师学院
20、佳木斯市郊区大来中心小学
21、佳木斯市郊区四丰联合学校
22、佳木斯市郊区大来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