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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发布日期:2021-10-22 20:41:56

  近日,我国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贵州省、湖南省、北京市、河北省、湖北省、青海省等地相继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国内疫情局部暴发与多点散发并存,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涉疫省份抵(返)佳人员均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没有检测报告的需落地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自由流动。抵达我市后还需进行风险评估,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二、从涉疫省份抵(返)佳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备,并配合做好防控措施落实。如有隐瞒行程不报备、不进行核酸检测、不执行防控措施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倡导广大市民从无疫情的省份抵(返)佳后,当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避免与其他人员接触,做好居家健康监测。

  四、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如无特殊情况,请勿前往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了解当地的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政策,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请广大市民提高个人防护意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出公共场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做好测温和验码。倡导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养成公筷公勺、分餐进食的良好生活习惯。

  七、请符合身体条件的市民尽快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请到疫苗接种点接种加强针疫苗,共筑免疫屏障。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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