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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各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保障学校顺利开学复课,按照《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蓝盾护航”春季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依据关于开展2021年“蓝盾护航”春季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佳木斯市郊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辖区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控工
作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并对下列22家合格单位进行公示。
1、 佳木斯市技师学院
2、松北小学
3、 西格木中学
4、敖其赫哲族中学
5、 大来中学
6、友谊小学
7、 云环小学
8、长青中心校
9、 西格木小学
10、红旗中学
11、四丰联合学校
12、群胜联合学校
13、长发联校
14、佳木斯市第十六中学
15、郊区莲江口镇中心校
16、大来中心小学
17、敖其赫哲族小学
18、望江镇联合学校
19、沿江中心小学
20、松北中学
21、第十五小学
22、莲江口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