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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种子经营者和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1-01-20 09:09:18

全区种子经营者和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又是一年春耕备耕时,种子质量的好坏事关农民一年的收成。在此,区农业农村局郑重提醒: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各种子企业要守法经营、诚信守约;广大农民朋友要科学选种,谨慎购种。

  一、种子经营者要做到“六不”1.不虚假宣传误导农民,不以“商品粮”名义经营种子。2.不经营假冒伪劣种子。3.不经营非法转基因种子。4.不经营“散装”、“白包”种子。5.不经营侵权品种种子。6.不经营未审定、未备案、未登记、越区的农作物种子。

  二、农民朋友购种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和“三注意”(一)“五要”1.要选择正规诚信的种子企业或实体种子经营门店购买种子。2.要选择品质好、成熟好的适宜品种。3.要查看种子包装是否规范,有无标签和使用说明。4.要用手机扫描包装袋上的二维码,仔细核对扫描信息与包装袋标注的内容是否相符。5.要索取公章清晰的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监制的《农作物种子销售凭证》,尤其是通过电商平台购买种子的,务必索取《农作物种子销售凭证》。(二)“五不要”1.不要听信虚假宣传贪图便宜,购买“商品粮”做种子使用。2.不要购买以“不掉棒、抗虫、抗草”等名义宣传的非法转基因种子。3.不要购买“散装”、“白包”种子。4.不要购买未审定、未备案、未登记、越区的农作物种子。5.不要购买流动商贩经营的种子,不轻信商家忽悠。(三)“三注意”1.注意保存证据。保存好购种凭证和种子包装袋(标签),并留存至收获后。2.注意保护现场。种植田出现异常情况,应保护好田间现场,为依法维权提供依据。3.注意及时维权。种植田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同种子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向当地种子管理部门投诉,或是到人民法院起诉。

  希望农民朋友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勇于与违法行为作斗争,发现违法行为积极向农业、市场、公安等部门举报。

  举报投诉咨询电话:0454-5617288

  佳木斯市郊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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