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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2020年3月11日零时起,往返于佳木斯客运枢纽站与所属县(市)、建三江客运站的直达客运班线(包括佳木斯—桦川、佳木斯—汤原、佳木斯—富锦、佳木斯—同江、佳木斯—抚远、佳木斯—桦南、佳木斯—建三江),经所属客运企业向行业管理部门申请,可恢复运营。
二、佳木斯客运枢纽站恢复营业,为恢复营运的客运班线统一提供场站服务。各县(市)、建三江客运站同步恢复营业。
三、恢复运营的客运班线班时班次由各客运站、客运企业协商确定,面向社会公开。
四、恢复营运的客运企业和客运站要认真履行防疫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防疫标准,落实防疫措施。
五、恢复营运的客运班车一律实行“点对点”直达运营模式,中途不得乘降旅客,必须进站落客。车辆必须按规定消毒,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载客率不得超过核载人数的50%。
六、防疫期间,乘客应佩戴口罩乘车,配合工作人员使用“易登记”进行实名登记,并扫描“龙江健康码”,未经实名登记或未佩戴口罩的乘客不得乘车。
七、视防疫进展情况,其他客运班线恢复运营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