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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阶段性恢复郊区理发行业营业的通告
为减少疫情防控对民生需求的影响,经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满足防疫条件的理发行业阶段性恢复营业。
一、恢复营业时间
2020 年 2 月 29 日
二、恢复营业基本条件
1.环境整洁卫生,通风良好,消毒制度规范执行。
2.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无疫区旅行史,无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无被隔离史。
3.从业人员要做到勤洗手,保持个人卫生。
4.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同时使用“易登记”APP 和纸质登记表对顾客测温和进出登记。
5.原则上要求 5 平方米 1 人的标准,最大面积店铺,室内不允许超过 10 人(包括工作人员、顾客)。
三、恢复营业具体要求
1.各经营业户恢复营业前必须到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2.业户从业人员和顾客必须佩戴口罩,对拒不佩戴口罩人员,业户可以不予接待,并报警处理。
3.理发店只提供快速剪发服务,需提前预约。顾客须持身份证、通行证或单位工作证进入。
4.严禁哄抬价格。
5.每天营业时间为 8:00—17:00。
6.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业户停业整顿并承担法律责任。
7.阶段性营业停止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8.由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郊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各司其职,进行监管。
佳木斯市郊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 年 2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