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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月十五期间禁止聚集性活动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2-06 13:52:52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对工作,控制疫情传播蔓延,现就禁止正月十五期间聚集性活动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禁聚集性活动,提倡广大市民居家不出门、不走亲访友、不聚集。

  二、禁止任何单位、团体、个人组织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禁止到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集中燃放烟花爆竹。

  三、停止所有冰雪旅游项目,禁止涉及民俗的赏灯、放灯、祈福、徒步行等人员聚集活动。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将依法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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