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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佳木斯市应急管理局召开的20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经营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现就郊区20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工作公告如下:
1、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12月16日—12月26日。郊区政府二办534室。
2、报名材料及方式:临时零售网点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现场报名,每户限报1个拟设点位置。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本人照片2张(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必须为佳木斯市郊区户口,18—60周岁)。
3、根据区烟花爆竹联席会议决定,安排郊区2019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总数量及地点。
4、所有零售网点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不合格的网点不予设立。
5、城区(乡镇)每个零售网点25米范围内严禁有明火;搭棚材料应为不然或难燃材料,棚的两侧及后侧应密实围护。每个摊位面积不超过8平方米,摊位设置要规范统一,摆放整齐,证照悬挂、不得超越规定范围并保持卫生整洁,不准擅自移动经营位置,棚外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每个零售网点至少配备2具5公斤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灭火器放置方便取用位置。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郊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