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防治水土流失,减少江河泥沙,保护水土资源,建立良好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现将佳木斯市郊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预防区划定公告如下:
一、重点预防区:平安乡、莲江口镇、望江镇、莲江口农场等植被较好的区域。
二、重点治理区:大来镇、敖其镇、群胜乡、西格木镇、四丰乡、长发镇、苏木河农场、燎原农场、猴石山果树场等区域。
重点预防保护区以保护自然植被,防止乱砍乱伐为主,同时做好局部水土流失严重区的治理;重点治理区以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主,同时做好保护工作。
各级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自公告之日起,要严格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防止因采矿、修路、办厂、乱砍乱伐森林等人为活动造成新的水土流失。郊区水务局及其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的规定,依法查处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行为。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
二0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