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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郊区2018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9-04-29 13:54:38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财政厅 省审计厅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16个非贫困县(市、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黑扶组办联〔2019〕1号)文件要求,佳木斯市郊区高度重视,落实落靠整改责任,在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单位,明确任务目标,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委书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冯甲伟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扶贫副区长牵头推进整改工作,区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民宗局、旅游局等相关单位和11个乡镇一把手均为整改工作责任人,共同推进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专项会议,将问题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和责任人,建立专项问题整改台账,做到了高规格部署和专题专项整改。二是落实督查机制。大力度开展督查工作,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问题整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督查,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明确整改责任部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

  二、审计整改情况

  (一)问题整改情况总述

  审计报告指出,我区在精准扶贫措施落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建设管理和扶贫项目绩效四个方面共存在12个大项、19个具体问题,根据佳木斯市审计局审计报告(佳审投报〔2018〕57号)文件,佳木斯市郊区涉及扶贫项目14个,涉及资金1561.8万元。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纳入整改台账进行整改,其中已完成整改19个,涉及扶贫项目14个,涉及资金1561.8万元。整改完成比例为100%,涉及金额整改完成比例为100%。审计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第一方面,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第1项,产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1、产业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产业承包价格市场竞价机制不够完善。经检查,部分产业扶贫项目确定承包价格未执行《郊区产业扶贫项目收益链接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有的项目仅在村内公示后,直接由本村村民承包使用,如平安乡莲花村温室大棚项目由本村李伟承包。有的项目由区政府协调介绍,由公司承包使用,如敖其特色产业园区项目由于大棚亏损、农户不愿种植,由佳腾食用菌公司承包。有的项目直接由本村合作社经营,如东旺村红树莓基地项目由双兴村红树莓种植专业合作社经营。

  整改措施及成效:(1)平安乡莲花村温室大棚项目。经莲花村村委会研究决定,将2栋温室收回村集体经营并公开对外发包,承包费用于帮助本村贫困户增收和扶贫公益事业。同时优先考虑雇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到温室务工,通过在村就近务工提高贫困户收入。现已签订承包合同。

  整改进度:2019年2月已完成整改。

  (2)敖其特色产业园区项目。敖其镇以采取公开竞价方式对外承包敖其特色产业园区项目,原来合同废止,重新公开对外竞价发包,目前正在进行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公告从2018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公告后,将与承包人签订租赁协议。协议于2019年1月12日签定,由于其他企业和个人没有参与竞价承包,所以还是由佳腾食用菌公司承包,按照今年的市场价格每栋2000元,60栋,总计12万元。

  整改期限:2019年2月已完成整改。

  (3)平安乡东旺村红树莓基地项目。2017年初,平安乡党委、政府将双兴村红树莓种植项目确定为全乡产业扶贫项目,与全乡贫困户进行产业链接,并组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到基地务工,贫困户工资收入9.5万元。年末对49户贫困户68人发放了人均收益不足4000元的红树莓收益补差款计:65353元,人均增收961元。

  整改进度:2018年12月已完成整改。

  第二方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到位

  第1项,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开阳光化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2、项目未公示。经审计检查,郊区光伏发电项目未按规定对收益分配使用计划进行公示。

  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佳木斯市郊区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监督管理办法》(佳郊扶组办联[2018]1号)要求,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严密程序,及时将光伏收益情况进行公示。

  现已将光伏收益分配19.28万元在村级、乡镇进行公开公示,保证收益分配在阳光下运行。

  整改进度:2018年9月已完成整改。

  第2项财务核算不规范

  3、财务核算不规范。郊区扶贫办未及时登记财务账簿、未及时装订会计凭证。个别项目存在村级账务核算不规范现象。

  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会计制度要求,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和水平,我单位在区内借调一名业务水平高的会计,同时进行公开事业招聘,招录一名会计人员,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截止到目前,已将所有会计账簿登记完毕。

  整改进度:2019年2月已完成整改。

  第3项,扶贫资金闲置

  4、资金55万元闲置的问题。2018年2月6日,《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告知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预算指标的通知》黑财指(农)〔2018〕7号下达郊区财政局扶贫专项资金55万元。截至审计时,上述资金尚未安排到具体项目上。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安排立项将资金投入到敖其镇赫哲村赫哲族文化雕塑和文化绘画墙项目。

  整改进度:2018年12月已完成整改。

  第4项,资金支付进度慢

  5、资金支付进度慢。未按期拨付专项转移支付扶贫资金339万元的问题。2018年2月6日。《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告知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预算指标的通知》(黑财指(农)[2018]67号)下发扶贫专项资金339万元,郊区财政局于2018年4月20日、4月23日分两笔拨付50万元和289万元到郊区扶贫办。

  整改措施及成效:重新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将由行业部门直接找主管领导签字,申请财政资金。提高了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整改进度:2018年4月已完成整改。

  第三方面,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不到位。

  第1项,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

  6、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长发镇长新村2个烤烟房项目共计20间,其中有8间对外发包,承包人均为村内非贫困居民,均采取口头协议,未签订书面合同。

  整改措施及成效:长发镇长新村与承包农户签订书面合同,收取承包费共计6000元,同时将扶贫项目烤烟房对外发包收入的一部分分配给贫困户,每户300元,共计发放1800元。今后要严格履行《佳木斯市郊区产业扶贫项目收益实施方案》,明确村集体、使用人和贫困户利益,签订三方协议,及时分配扶贫产业红利,保障贫困人口利益。

  通过整改,建立与贫困户的产业利益链接机制,将扶贫责任、义务和时限等落实到纸上,形成协议,并及时将贫困户应享受的红利分配到贫困户手中,保障贫困户的收益,提高贫困户的满意度,夯实扶贫效益的基础。

  整改进度:2018年11月已完成整改。

  第2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

  7、扶贫项目库不够完善。郊区扶贫项目库只有已建成项目或正在建设项目,缺少备选项目。

  整改措施及成效:建章立制,制定《关于建设脱贫攻坚项目库的通知》(佳郊扶组办发[2018]21号),完善2019-2020年项目库,共编报133个项目,涉及到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两个方面。

  完善资金项目管理,解决资金闲置浪费,保证精准施策,确保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强化扶贫项目管理。

  整改进度:2018年9月已完成整改。

  8、未提供履约担保手续的问题。长发乡新河村等13个贫困村以入股的形式投入400万元,参与到大来岗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的大来岗风景区乡村旅游扶贫项目中。2018年4月,郊区扶贫办、旅游局、大来岗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与长发乡新河村等13个贫困村签订合作经营合同书约定“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当提供不低于甲方出资金额二倍的资产作为履约担保”,截至审计时,正在办理履约保障手续。

  整改措施及成效:与评估公司签订协议,对景区资产进行资产评估来完善大来岗风景区项目动产抵押登记,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有效监管做出承诺,保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挥效益。

  整改进度:2019年2月已完成整改。

  第3项,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

  9、后期养护不到位。平安乡莲花村扶贫项目2栋节能温室建于2013年,经审计组现场检查平安乡莲花村节能温室项目多处钢筋脱落,尚未维修。

  整改措施及成效:平安乡莲花村村集体担起管护责任,维修好节能温室破损部分,及时雇佣电焊工把脱落的钢筋焊接在大棚架上,确保节能温室日常管理到位,目前莲花村已与维修公司签订维修协议,及时组织维修工作。同时发挥好温室大棚潜能,召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到温室大棚务工,增加经济收入,让项目发挥脱贫增收作用。

  建立了节能温室项目的长期管护工作机制,做到各项制度上墙,遵循规章制度,做好扶贫项目管理。种植各类经济作物,充分利用温室大棚的有效空间。

  整改进度:2019年2月已完成整改。

  10、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敖其特色产业园区项目于2015年9月完工,采摘大棚等321万元资产未纳入敖其村固定资产账目核算;四丰乡四合山村2018年购买代孕母牛项目于2018年4月完工,购买25头母牛支出49.65万元未纳入四合山村固定资产账目核算。东旺村红树莓项目于2016年完工,树苗等60万元资产未纳入东旺村固定资产账目核算。

  整改措施及成效:(1)敖其镇特色产业园区项目: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强化责任意识。现已经将上述资产入村集体账,避免了资产流失。完善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和管理主体是村委会(集体)的机制。

  整改进度:2018年12月已完成整改。

  (2)四丰乡四合山村购买代孕母牛项目:四合山村代孕母牛项目于9月26日已记入村集体资产账。完善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和管理主体是村委会(集体)的机制,使得项目区内的贫困户或者贫困村群众成为受益主体。

  整改进度:2018年9月已完成整改。

  (3)平安乡东旺村红树莓基地项目:按照财务管理要求、按照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乡党委、政府现已将红树莓基地作为全乡脱贫攻坚产业项目,纳入精准扶贫工作中,坚持走“基地+贫困户”的经营模式,为促进基地经济发展及贫困户脱贫奠定坚实基础。已按规定将红树莓基地项目资产纳入东旺村资产账目,并创新经营方式,建立健全账目管理,定期结账,做到增产、增收、达效,使红树莓基地有新的起色。

  整改进度:2018年12月已完成整改。

  第四方面,扶贫项目绩效不到位

  第1项,已建成的扶贫项目闲置,未发挥脱贫带动作用

  11、产业项目未发挥效益的问题。四丰乡松木河村2个新建房舍项目投资80万元,2013年10月建成以来,闲置至今,目前村委会养鹅、养鸡使用,无经济效益。平安乡莲花村20个大棚项目投资40万元,于2012年12月完工,建成至今为村民免费使用。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四丰乡松木河村饲养房舍项目:2019年4月1日四丰乡松木河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将四丰乡松木河村饲养房舍承包给佳木斯市妙觉寺,2019年4月12日与佳木斯市妙觉寺签订协议,收取承包费2万元,用于贫困户进行利益联结

  整改进度:2019年2月已完成整改。

  (2)平安乡莲花村蔬菜大棚项目:乡政府莲花村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从2019年开始, 20栋大棚交由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种植经营,增加贫困户收入。同时召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到大棚基地务工,进一步增加经济收入。目前已与承包方签订协议,将蔬菜大棚对外承包,所取得收益全部用于平安乡贫困户产业分红

  整改进度:2019年2月末已完成整改。

  12、建成扶贫产业项目闲置的问题。涉及长新村村委会及书记张太山,新城村村委会及书记杨凤春。具体情况如下:长发镇长新村2个烤烟房项目(20间)投资84万元,2013年9月完工,目前6间闲置,未取得发包收入。群胜乡新城村蔬菜大棚项目(15栋)投资50万元,2015年7月完工,目前3栋闲置,未取得发包收入。

  整改措施及成效:(1)长发镇长新村烤烟房项目:现已移交长新村管理使用,为更好发挥扶贫产业项目,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作用,经村两委研究、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在2018年11月26日对外发包烤烟房20栋。

  整改进度:2018年11月已完成整改。

  (2)群胜乡新城村蔬菜大棚项目:因群胜乡新城村距市区较远,周边村民对蔬菜大棚种植热情不高,因此导致该村大棚未及时发包。后经新城村村两委会讨论研究决定对外进行再次发包,通过两委成员多方努力,已将15栋蔬菜大棚全部对外承包,取得承包费3万元,用于提高贫困户产业链接收入。初步提高了产业扶贫成效,贫困户满意度得到了提高。

  整改进度:2019年2月已完成整改。

  13、已建成的扶贫项目闲置,未发挥脱贫带动作用,未带动贫困户受益。在郊区扶贫项目资金审计中发现,个别项目贫困户利益得不到保障,涉及松木河村村委会及书记付云,莲花村村委会及书记薛云道。具体情况如下:四丰乡松木河村2个新建养殖房舍项目投资80万元,2013年10月建成以来,闲置至今,未能产生带动贫困户受益的经济效益,目前被村委会养鹅(鸡)使用。平安乡莲花村20个大棚项目投资40万元,于2012年12月完工,建成至今为村民免费使用,未能带动贫困户受益。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四丰乡松木河村饲养房舍项目:2019年4月1日四丰乡松木河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将四丰乡松木河村饲养房舍承包给佳木斯市妙觉寺,2019年4月12日与佳木斯市妙觉寺签订协议,收取承包费2万元,用于贫困户进行利益联结

  整改进度:2019年2月已完成整改。

  (2)平安乡莲花村蔬菜大棚项目:乡政府莲花村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从2019年开始, 20栋大棚交由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种植经营,增加贫困户收入。同时召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到大棚基地务工,进一步增加经济收入。目前已于承包方签订协议,将蔬菜大棚对外承包,所取得收益全部用于平安乡贫困户产业分红。

  整改进度:2019年2月已完成整改。

  第2项,项目运营效果差,收益率低,未实现扶贫项目预期效果

  14、违规提取扶贫产业项目收益,导致贫困户收益减少的问题。违规提取扶贫产业项目收益,导致贫困户收益减少。敖其特色产业园区项目,2016年至2017年收到承包费24万元,用于敖其村贫困户利益链接1.68万元,用于敖其村村内路灯等支出22.32万元,村集体超标准(按照20%上限,可提取4.8万元)提取收益18.4万元。2017年沿江乡民兴村收到榛子园承包费2万元,用于贫困户利益联结0.5万元,用于村支出1.5万元,村集体超标准(按照20%上限,可提取0.4万元)提取收益1.1万元。

  整改措施及成效:(1)敖其特色产业园项目:2018年超额提取承包费一部分用于贫困户脱贫增收,一部分资金用于村公益事业及解决贫困群众实际困难,同时制定2019年项目承包费使用计划。

  整改进度:2018年12月已完成整改

  (2)沿江乡民兴村榛子园项目:已将利益链接村集体超标准提取的收益资金及时全额以分红形式发放给应受益的贫困户群体。

  整改进度:2018年12月已完成整改。

  15、扶贫产业项目收益未及时分配的问题。2016年7月,敖其村收到敖其特色产业园区项目2016年承包费12万元,2017年12月才向14户贫困户分红0.84万元。2017年3月15日,佳腾食用菌公司将敖其镇承包费打入佳木斯市郊区投融资管理办公室账户。2017年6月5日,郊区投融资管理办公室将承包费打入敖其镇政府账户。2018年1月15日,敖其镇政府将承包费打入敖其镇经管站账户。2018年1月29日,敖其村向贫困户发放。从资金到郊区,再到向贫困户发放历经10个月。

  整改措施及成效:为了保证资金及时到位,敖其村、佳腾食用菌公司、郊区投融资管理办公室已签订三方协议,直接将承包费转入到敖其村账户。来缩短资金运行时间,从而彻底解决扶贫项目收益及时分配的问题。

  整改进度:2018年12月已完成整改。

  16、产业项目投资报酬率不高的问题。郊区扶贫办和民宗局实施的14个产业项目累计投入资金1561.8万元,2017年和2018年取得收益合计29.21万元,投资报酬率仅为1.87%。如长发镇长新村2个烤烟房项目投资84万元,2018年发包收入0.6万元,投资报酬率0.71%。群胜乡新城村蔬菜大棚项目投资50万元,2018年发包收入0.6万元,投资报酬率1.2%。群胜乡永胜村畜牧养殖小区项目投资700万元,2018年发包收入20万元,投资报酬率2.86%。2017年代孕母牛项目投资49.75万元,2018年发包收入3万元,投资报酬率6.03%。

  整改措施及成效:针对产业项目投资报酬率不高,郊区扶贫办和民宗局,深度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对各乡镇投入的产业项目进行核查监管,并下发《关于提高产业项目投资报酬率和运营效果的通知》的通知,面对已建成的长发镇长新村烤烟房项目、群胜乡新城村蔬菜大棚项目、群胜乡畜牧小区项目、四丰乡四合山村代孕母牛等项目,重新进行规划,对符合市场规律,有市场竞争力的项目进行保留种养殖,采取科学种养殖的方式,创新管理方法,将扶贫产业项目的效益最大化;对已被市场淘汰的项目进行重新规划,变更没有市场前景的产业项目,改为种植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项目。

  (1)长发镇长新村烤烟房项目:烤烟房项目由于国家计划,烤烟市场大范围缩减,导致长发镇长新村烤烟房大部分停止使用,目前长发镇政府已将烤烟房对外承包,同时与贫困户签订利益联结协议,用于贫困户脱贫增收。

  整改进度:2019年2月已完成整改。

  (2)群胜乡新城村蔬菜大棚项目:经群胜乡政府努力,将蔬菜大棚承包价按照市场行情暂定为3万元,现与承包方签订大棚承包协议。投资报酬率上升为6%。

  整改进度:2019年2月已完成整改。

  (3)群胜乡永胜畜牧小区项目:2018年佳木斯市郊区畜牧业受到非洲猪瘟的影响,生猪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群胜乡政府将采取动态调整的方式,每年按照市场行情对畜牧小区进行对外承包。

  整改进度:2019年2月已完成整改。

  (4)四丰乡四合山村代孕母牛项目:四丰乡政府将对代孕母牛项目进行重新定位,利用代孕母牛项目进行产业链接,按照市场行情将承包费暂定为4.5万元,投资报酬率上升为9%。

  整改进度:2019年2月已完成整改。

  17、产业项目运营效果差。2015年至2017年,平安乡东旺村红树莓基地建设项目累计获得各类补助186.01万元,其中,退耕还林款58.2万元,郊区树苗补贴款等42.81万元,平安乡拨款85万元。业务收入43.4万元,其中,2016年卖果收入19.68万元,2017年卖果收入18.25万元,2018年尚未实现收入,其他收入5.46万元。支出合计208.48万元,结余20.92万元(含2018年入账2017年卖果收入13.25万元)。扣除已投入的各类补贴款186.01万元,该项目累计亏损165.09万元,产业项目运营效果差。

  整改措施及成效:东旺村红树莓基地面积184亩,其中夏莓75亩,秋莓109亩,2018年秋季经东旺村委会聘请市第三方评估公司专家现场勘查检测,认定所种植的75亩夏莓果树已受病虫害,已无耕种价值,继续耕种将会加大亏损,经东旺村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公示,平安乡党委会议通过,报请郊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决定将75亩夏莓改种荷兰豆。荷兰豆作为一种低产型的外来豆角产品,在实际的种植技术上,有着相对规范的要求,但是其生长期短,产量低,所以单价较高,反倒是一个周转较快的蔬菜种植项目,加上其有着粮用系列和菜用系列两大系统的应用价值,且清香可口,营养丰富,适口性广泛。荷兰豆种植每亩的产量大约在750-1000千克。荷兰豆一年可以种植2季,一季3个月左右,成熟时每隔1天就可以采摘1次,采摘期长达一个多月。另外还可以采用套种的方法缩短时间周期、交替采摘和合理利用土地。价格每公斤达18元,每亩收入都在万元以上。

  2011-2016年我国荷兰豆行业消费量及增长情况

  时间消费量(万吨)增长率(%)

  201611.0713.1

  20149.7910.1

  20138.8915

  20127.7313.2

  20116.119.7

  根据以上情况平安乡政府申请对红树莓基地进行项目变更,改为荷兰豆种植。

  整改进度:2018年12月已完成整改。

  第3项,扶贫产业项目收益未与贫困人口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

  18、未与贫困户签订利益链接协议的问题。2017年敖其村村委会在敖其特色产业园区项目承包费中(12万元/年)提取8400元,以600元/年的标准为14户贫困户分红。根据敖其镇政府和敖其村提供的情况,敖其村村委会至今未与贫困户签订利益链接协议。

  整改措施及成效:以上已经进行了整改,敖其村已经和14户贫困户签订扶贫利益链接协议,并且将赫哲村民5户贫困户也进行了产业链接,共计链接19户贫困户。

  整改进度:2018年12月已完成整改。

  第4项,未按合同约定取得承包费

  19、未按合同约定取得承包费。2015年9月敖其镇政府与佳腾食用菌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约定“每年1月1日至1月10日,将承包费转到敖其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账户”。经检查,佳腾食用菌公司分别于2016年2月21日、2017年3月15日、2018年9月5日将承包费打入佳木斯市郊区投融资管理办公室账户,再由该单位向敖其镇转账,取得承包费时间和主体与合同不符。2018年4月1日,群胜乡新城村与高永梅等签订蔬菜大棚承包协议约定“承包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承包款”,经检查,新城村2018年8月13日收到承包费。

  整改措施及成效:(1)敖其特色产业园项目:敖其村、佳腾食用菌公司、郊区投融资管理办公室已签订三方协议,直接将承包费转入到敖其村账户。

  整改进度:2018年12月已完成整改。

  (2)群胜乡新城村蔬菜大棚项目:针对此问题该村已于2018年12月召开了村两委班子会和村民代表会研究决定,对15栋大棚进行对发包,每栋大棚承包费为2500元(其中土地承包费每栋大棚500元),共计37500元,因土地承包费直接给土地所有者,村里实收承包费每栋大棚2000元,共计30000元。

  整改进度:2019年2月已完成整改。

  (二)责任人处理情况

  在2018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中,建成项目闲置、个别项目贫困户利益得不到保障,将长新村村委会及书记张太山、新城村村委会及书记杨凤春、松木河村村委会及书记付云、莲花村村委会及书记薛云道,已移交佳木斯市郊区纪委监委员会,现正在纪委监委初核阶段。

  (三)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我区制定了《佳木斯市郊区产业扶贫项目收益实施方案》、《佳木斯市郊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绩效管理办法》等,加强产业项目管理,建立长效扶贫机制,促进扶贫项目发挥长效扶贫作用,完善产业链接机制,进一步明确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确保各项产业项目发挥明显成效。

  (四)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情况

  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经相关部门整改后,由审计部门及时将整改结果进行公告,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原因分析

  郊区委、区政府历来一直高度重视对贫困人口的精准施策,政策落实以及扶贫工程项目的监管工作。针对以上问题的发生,说明我区在村级产业扶贫项目的监管、制度建设和督导检查上尚有盲区,仍存在建成的产业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利益链接机制未建立、未记入村集体固定资产账等问题。

  四、确保各项政策落地发挥实效的具体举措和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委、区政府深刻反思,坚持问题导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把精准扶贫资金使用、产业项目制度、后期管护等管理工作做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更高的认识,更实的责任,更硬的措施,全面整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一)深入整改,追责到位。区委、区政府将扶贫资金和扶贫开发项目问题整改职责扛在肩上,建立区、乡、村三级扶贫资金专项问题整改台账,定期召开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就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全面压实乡、村和相关行业部门问题整改责任,将整改任务落实到人,整改时限细化到天,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目前已将长新村村委会及书记张太山、新城村村委会及书记杨凤春、松木河村村委会及书记付云、莲花村村委会及书记薛云道,已移交佳木斯市郊区纪委监委员会,现正在移交初核阶段。

  (二)举一反三,深入查摆。以此次审计问题整改为契机,强化领导,全面查摆,夯实责任,细化任务,进一步自查自纠,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强化区扶贫办项目和资金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对扶贫项目计划落实、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和费用支出的审查工作。组织纪委监委、审计和扶贫等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产业制度、后期管护等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严格规范。

  (三)整章建制,规范管理。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工作需要,建立区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加强项目储备,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入库项目论证充分、合理可行,防止资金闲置浪费,要依据项目库合理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配置方案。对扶贫项目实行计划管理,凡是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才可审批审报。紧盯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扶贫项目建设的薄弱环节,强化整章建制,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程序,建立巡查监督机制。


 

                                                                           佳木斯市郊区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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