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201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911号)精神,按照市政府节能减排办相关要求部署,在全区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佳木斯市郊区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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