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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提高社会环保法治意识,更好地用法治助力环境资源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8月14日,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到郊区友谊街道万新社区开展“保护碧水蓝天,营造绿色家园”普法宣传活动。

在宣传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向群众发放环保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群众热心地讲解环境法律知识、环境资源典型案例、有关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号召群众以后买菜少用一次性塑料袋,多用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外出玩耍时自带水壶,减少塑料垃圾的产生。鼓励大家自觉抵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倡导群众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通过本次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了群众环境保护意识,使绿色司法理念深入人心,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下一步,友谊街道文明实践所(站)将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续引导广大居民自觉维护良好环境,共建美好家园,打造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让环保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护航“绿水青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