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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涉黑漏犯案件
发布日期:2019-06-07 09:48:42

  郊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不留死角,6月6日上午9时,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强带领2名检察官组成公诉团队出庭依法追诉姜朝阳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一名漏犯。此案庭审时,被告人樊某龙当庭认罪。

  经查,被告人樊某龙参与姜朝阳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2015年3月20日14时许,被告人樊某龙在姜志辉的召集下同该组织五名罪犯,驾车在爱国村寻找田某军、张某东、田某海报复,在同一日内参与对田某军、张某东、田某海的殴打,致使田某军、田某海轻伤,张某东轻微伤后果。在姜朝阳案发后逃逸,于2018年12月23日被公安机关于勃利县东进养猪场内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樊某龙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分别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樊某龙在以上犯罪中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对其从轻处罚,庭审经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被告人樊某龙当庭认罪,表示认罪认罚。此案将择期宣判。

  郊区检察院严格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能凑数”的要求,依法依规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确保办案效率和质量,努力建设素质高、能力强、能攻坚克难打硬仗的检察队伍,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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