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郊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发布日期:2024-02-23 16:09:21   浏览次数:6162

  年初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工作完成情况

  1、高度重视,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按要求向区委报告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下发相关考核细则,严格落实考核程序。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实行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材料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二是完善学法讲法制度。规范执行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在召开常务会议前,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了《行政复议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

  2、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促进作用。积极推动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参与经济管理、社会事务、行政行为、合同签署等重大决策事项、疑难涉法事宜的法律咨询、审查和论证工作,提供合法性审核意见。今年累计提出法律建议意见19余条,列席会议21次,审查招商合同12件,文件19件。二是强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包保领导+项目专班+首席服务员”保障机制,组织17家成员单位积极开展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全要素保障工作,实施各项政策制度、有效提升服务能力。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多点可办”,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截至目前,共梳理调整区级政务服务事项669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依托市级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通过加强工作协调、健全管理机制、规范服务流程等措施,实现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督办、办结反馈。三是深化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公正、严格、文明执法。5月,依托法制教育网开展执法人员《行政处罚法》培训,测试合格率达到100%。9月组织全区56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资格考试,并全部申领了电子执法证件。四是全面提升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为民服务宗旨,树牢依法行政理念。强化专题培训。8月25日组织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办案能力,促进全面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年初以来,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经过调解申请人撤销1件,维持行政行为1件。五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的有关要求出庭应诉,今年我区共有24件行政应诉案件,全部由行政责任人参加庭审。

  3、聚焦普法护法,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结合年度学法重点,制发了《2023年郊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监督和指导区直相关单位充分利用“3·8”妇女维权周、“世界水日”法律颁布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28民法典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职能职责面向社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5次。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法律七进”为载体,结合主题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法律宣传册4000本,解答法律问题75个。三是落实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区政府聘请了黑龙江清滢律师事务所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团体,多名律师负责区政府各项决策、法律行为的指导和建议。区政府出台有关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前都主动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省市和区委的要求、对照群众期盼还存在差距。

  1、基层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法治建设推进不平衡,个别乡镇、部门对法治建设认识缺失,存在推进力度不够、责任传导不到位等现象,忽略了自身的主体责任,具体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

  2、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不学法、不守法、不用法的现象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3、普法责任制执行不到位。落实普法任务缺少系统谋划安排,个别单位、部门没有对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抓工作落实。

  三、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主动向区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以确保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9月26日,召开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会议,有效推进了法治郊区建设各方面工作。11月24日,召开我区第十一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专题研究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法治建设专章论述,传达了十三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和十四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审议了相关文件。按要求向区委报告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下发相关考核细则,严格落实考核程序。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实行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材料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

  四、下步工作打算

  2024年,将持续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政府建设等职能统筹推进,持续提升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水平。

  1、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持续开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民生领域的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监督各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变结果监督为过程监督,切实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推动区政府常务会议年度学法计划落实。加强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佳木斯市郊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