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郊政办发〔2021〕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林业和草原局、区农场发展中心,黑龙江省莲江口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郊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
2021年郊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我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高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和离田产业化利用水平,有效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农业绿色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把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作为防治大气污染、推进绿色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来抓,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耕地质量为目标,与黑土地保护相结合,以秸秆还田利用为重点,统筹秸秆还田、过腹转化、清洁能源等利用方式,拓宽利用路径,完善扶持政策,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农民合作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农用优先、聚焦还田。优先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对秸秆肥料、燃料、饲料的需求,突出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促进耕地质量稳步提升,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加大能源化、饲料化利用技术的推广力度,合理引导原料化、基料化等其他综合利用方式,推进秸秆多元循环利用。
2.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综合考虑秸秆资源种类、产量,秸秆产业基础优势、发展布局,以及农民意愿、运输半径等多方面因素,因地制宜,就地就近,统筹安排秸秆多元利用优先时序,合理编制年度实施方案,避免资源闲置或过度竞争。
3.坚持政府扶持、市场运作。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全社会参与积极性,积极探索社会化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作用,建立适应市场需求,各类经济主体广泛参与的秸秆收储运用体系,畅通秸秆从田间到企业的输送渠道,引导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社会资本等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
4.坚持科技支撑、延伸链条。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的支持,以玉米、水稻秸秆处理利用为重点,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加强成熟技术模式的复制推广和有推广前景项目的产业化示范,延伸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条,加快推进产业化发展。
5.坚持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区里定方案、定目标、定标准、定政策,农业部门抓协调、抓督导、抓配套,乡(镇)级履行实施主体责任,乡村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有力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工作目标
在巩固现有工作基础、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保持扶持政策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政策扶持机制,全面落实农民主体责任,确保耕地质量提升和大气环境质量提高。2021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秸秆还田率达到66%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秸秆肥料化利用领域。以实施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为重点,同步推进秸秆堆沤、造肥、过腹转化等间接还田方式,构建科学合理的秸秆还田利用体系,调动农民和合作社等生产主体参与秸秆还田的积极性。各乡镇可结合当地土壤类型和气候生态特点,选择适宜的秸秆还田技术模式,促进耕地质量提升。
(二)秸秆饲料化利用领域。在肉牛、奶牛、肉羊等草食畜禽重点养殖区域,鼓励开展秸秆黄贮、氨化、微贮、压块、颗粒等饲料化利用。
(三)秸秆能源化利用领域。积极推广生物质锅炉、秸秆固化成型、秸秆发电、秸秆生物气化和热解气化等技术。
(四)秸秆基料化利用领域。利用生化处理技术,利用秸秆生产水稻育苗基质、草腐菌类食用菌基质、花木基质、草坪基料,带动食用菌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生态平衡。
(五)秸秆原料化利用领域。围绕现有基础好、技术成熟度高、市场需求量大的重点行业,鼓励以秸秆为原料编织,生产非木浆纸、人造板材、包装材料、降解膜、木糖醇、餐具、复合材料等产品,提高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
(六)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需求为引导、利益为纽带、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政府推动、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集储运服务体系。支持发展秸秆收储大户,壮大秸秆经纪人队伍,提供秸秆收集储运综合服务。鼓励发展农作物联合收获、打捆压块和储存运输全程机械化。
三、扶持政策
坚持“还田利用为主、离田利用为辅、政府引导扶持、农民等主体共担”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秸秆还田、离田等环节的政策支持力度。
(一)秸秆还田作业补贴
各乡镇、农场应根据本地土壤和耕作条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选择秸秆还田模式。
1.玉米秸秆翻埋还田作业补贴。翻埋作业深度达到30厘米,达到待播状态后,省级每亩补贴40元,鼓励农户增加投入,提高作业质量和标准。(作业标准另行印发)
2.玉米秸秆松耙碎混还田作业补贴。碎混作业深度达到30厘米,达到待播状态后,省级每亩补贴40元,鼓励农户增加投入,提高作业质量和标准。
3.玉米秸秆联合整地碎混还田作业补贴。达到待播状态后省级每亩补贴25元,鼓励农户增加投入,提高作业质量和标准。
4.玉米保护性耕作补贴。按照国家和我省2021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有关政策执行。
5.水稻秸秆翻埋还田作业补贴。翻埋作业深度达到20±2厘米,省级每亩补贴25元。
6.水稻秸秆旋耕还田作业补贴。旋耕作业深度达到15厘米,省级每亩补贴25元。
7.水稻秸秆原位搅浆还田作业补贴。作业深度达到12厘米,可结合实际喷施秸秆腐熟剂,省级每亩补贴25元。
(二)秸秆离田补贴
1.秸秆离田利用补贴。对纳入全省各级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台账的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根据其当年实际利用玉米、水稻秸秆量(不含玉米青贮,开展玉米青贮的按国家粮改饲有关政策执行),省级给予每吨20元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不超过400万元。利用补贴申报时要提供利用方向、利用主体等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所利用的秸秆应当能够追溯到县域内的乡镇、村屯和地块,并与该地块秸秆离田作业情况相衔接。
2.秸秆离田后残余物处理补贴。开展玉米、水稻秸秆离田作业,对秸秆残余物、根茬进行处理的,省级每亩补贴10元。出现焚烧秸秆、焚烧残余物情况的地块,不得发放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郊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郊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按照业务职能和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多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二)细化任务目标,加大推进力度。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全面实施作战指挥包保督导责任制,利用网格化管理体系同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对各种利用模式、各个环节进行逐一梳理,提前做好人员发动、技术培训、机械设备采购安装等方面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将各项任务落实、落靠,完成既定任务目标。
(三)严格工作考核,确保完成硬指标。将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区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实行目标管理。依据省、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对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情况开展重点考核和总体评价,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秸秆综合利用率、还田率未完成既定任务目标和出现秸秆焚烧火点的,按相应比例扣拨补助资金。
(四)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示范引导。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意识,适时举办秸秆综合利用现场会、展示会。通过加强科技培训、指导服务、政策扶持等方面措施,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在生产方式、规模、机械设备等方面的优势,打造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样板,增强辐射带动效应。各乡镇、农场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展示工作亮点,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典型,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高不同主体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附件:1.郊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2.郊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3. 2021年郊区农作物秸秆离还田任务指导计划
统计表
附件1:
郊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俊波 郊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范玉欣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仇方东 区财政局局长
张敬俊 区发展改革工信局局长 孙仲艳 区审计局局长
潘俊国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野飞 郊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莉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杨铁峰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郝艳峰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晓东区防汛指挥中心主任
曹昆伍 平安乡政府乡长
王有波 莲江口镇政府镇长
祝 丹 望江镇政府镇长
石金鹏 长青乡政府乡长
杨志南沿江镇政府镇长
王玉强 敖其镇政府镇长
鲍启衡 大来镇政府镇长
王旭强 群胜乡政府乡长
张雪峰 西格木镇政府镇长
张敬威 四丰镇政府镇长
鲁 明 长发镇政府镇长
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郊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范玉欣同志兼任。
附件2:
郊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建立郊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是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是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制度和工作形式。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统筹协调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组织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问题,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督查通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二)加强各乡镇、区直农林场和各部门之间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培育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样板,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 王俊波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范玉欣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莉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冷雪松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郝艳峰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晓东区防汛指挥中心主任
常忠文 区发展改革工信局副局长
迟林庆 区财政局农村办主任
于国超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春波 区统计局副局长
陈兆征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分
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四、工作要求
区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成员单位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主动研究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及时制定政策措施建议。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相关稿件:关于《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郊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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