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参合人数 137507人,较去年增加1092人,参合率达99.72%。同时,参合农民可在市、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基本药物,补偿比例为90%。慢性病补偿由原来9种增加至13种, 在区人民医院补偿比例由原来60%提高至70%,最高封顶额为5000元,切实解决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