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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保持良好的空气质量,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郊区区委、政府明确提出要把严禁秸秆焚烧、推进大气防治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全力推进。9月30日就召开了全区秸秆禁烧工作推进会议,下发了《佳木斯市郊区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区政府与各乡镇及农场局签订了秸秆禁烧责任状。广泛开展宣传,在主要路口、街道、人群密集场所共悬挂宣传条幅120余条,发放宣传单万余份,引导农户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2%。10月17日至18日,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办室组成督查组,对全区各乡镇和农场局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发现违法焚烧案件1起,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治安处罚。
10月20日晚8时30分,为应对近日极端重污染天气,郊区连夜召开了治理大气污染、秸秆禁烧工作紧急会议,传达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治理大气污染、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区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委副书记、省长陆昊,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海涛重要批示,市委副书记、市长郭冀平在20日晚7时召开的治理大气污染、秸秆禁烧紧急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市委副书记邵国强同志在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精神。区委副书记、区长冯甲伟就治理大气污染、秸秆禁烧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郊区公安分局、郊区消防大队主要负责同志40余人参加了会议。
冯甲伟要求:区领导包乡、乡镇和区直部门包村、村干部包户层层督导,动员全区相关责任部门的机关干部于21日早8点前全部深入所包乡镇和村屯,与各乡镇、公安民警、包村干部、灭火队一同进行24小时巡查,全天候监管,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确保“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各监管执法部门要按照《佳木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迅速响应,应急联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检查,加大对城区“三堆”、室外烧烤、小锅炉、施工工地扬尘、道路交通扬尘、重污染排放企业、露天矿场等重点领域的整治力度,切实减少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要确保信息传递畅通,相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力度,安排专人及时准确接收传达上级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和相关文件;每天下午3点前向市农委、市环保局和市政府应急办报送全天秸秆禁烧工作情况。
冯甲伟强调:要严肃追究问责,对在党的十九大期间发生明火的乡镇,将严肃追究乡镇分管领导、党政负责人及包乡镇区级领导和区直部门领导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大面积焚烧秸秆的有关责任人,将视其情节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依法依规对禁烧区内野外秸秆焚烧行为进行处罚,对妨碍执行公务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及时予以严厉打击。
21日上午,全区各乡镇、农场局分别召开了大气污染防治和秸秆禁烧工作会议,落实了24小时看护责任。区四个班子领导、包乡区直部门干部已全部深入到各乡镇和所包村屯检查督导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头和地块,真正做到无死角、无盲区。
下步工作中,全区上下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厌战情绪,持之以恒、一以贯之地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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