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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0月17日开始,佳木斯市出现了空气污染极端天气,郊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力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经济社会运行稳定。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一项高度严肃的政治任务全面推进落实。
具体举措如下:一是精心组织安排。郊区区委、区政府考虑到入冬前夕可能出现因秸秆焚烧导致的空气污染问题,在9月30日组织召开了郊区秸秆禁烧工作推进会议,对全区秸秆禁烧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10月17日空气质量开始发生变化后,郊区区委主要领导立即作出“关注空气质量,严查秸秆焚烧”的工作指示,郊区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听取了有关部门工作汇报。10月17日至19日,由郊区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办室组成督查组对全区各乡镇和农场局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发现违法焚烧案件1起,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治安处罚。10月20日晚,郊区政府组织召开了秸秆禁烧工作紧急会议,传达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宣布全区启动秸秆禁烧应急预案,郊区区长冯甲伟明确要求: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包保责任、实行全天候巡查、严肃追究问责、严厉打击秸秆焚烧行为,全力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秸秆禁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10月20日晚郊区区委、区政府紧急下发《佳木斯市郊区关于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10月21日一早,郊区各乡镇、农场局分别召开了秸秆禁烧工作会议,落实了24小时看护责任。
二是组织区乡村死看死守。按照郊区领导包乡、乡镇和区直部门包村、村干部包户包地块、一包到明年春耕生产结束的包保责任制,根据三级全覆盖责任标准,18名区级领导、103名乡镇和区直部门领导干部于21日早8点前全部深入所包乡镇和村屯,由郊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带领郊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区农业局、督办室等单位负责人于10月19日-10月22日连续3晚到11个乡镇及哈同路、鹤大公路、哈肇路沿线进行巡夜巡查。同时组织区、乡、村三级夜巡活动,紧盯秸秆焚烧的重点时段,实行全范围监控,累计出动巡查干部35人次,警力57人次,群众297人次,实行24小时巡查、全天候监管,遇火点发现一起、扑灭一起、查处一起,在第一时间落实处置措施,有效防止了污染问题发生。与此同时,充分利用五家国有林场的专用设施和专业扑火队伍以及执法队伍的优势进行全天候的监控,严防死守。五座防火望塔内安排专职人员全天望值班,防火队伍全部进入备战状态,发现着火点随时赶赴现场进行灭火。针对郊区与周边县区、国有农场、监狱农产犬牙交错的实际状况,10月22日,郊区政府主要领导到平安乡检查火情,处置情况。同日13时30分,郊区政府主要领导、郊区公安分局局长和隶属于省司法厅的监狱管理局农场、省农垦总局的新华农场主要负责同志,在莲江口镇派出所召开秸秆禁烧工作协调会议,各乡镇、郊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在属地派出所视频会议室收看了会议直播。郊区政府主要领导在会上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打破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在禁烧工作上通盘考虑、统筹部署、形成合力,发现火情及时通报,现场立即组织扑灭。
三是多方位宣传教育。全面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确保秸秆禁烧理念的全范围覆盖。入秋以来,郊区累计发放秸秆禁烧宣传材料1万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20余条、印发通告500余份、出动宣传人员203人、宣传车辆21台、巡查车辆14台。10月21日,紧急组织近千名工作人员深入郊区所有乡镇、村屯逐户传达郊区区委、区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要求。敖其、望江等乡镇派出所对3起焚烧秸秆行为进行了广播曝光,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
四是信息及时传递。成立郊区秸秆禁烧工作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设在郊区农业局,建立秸秆禁烧工作预警监测微信平台,49个区直部门、11个乡镇安排专门联络员进入微信群组,时时通报各地秸秆焚烧情况,全面执行“日报告”制度,各乡镇、农场局、林业局每天下午14点前将辖区秸秆禁烧情况报给郊区农业局,郊区农业局负责每天下午15点前将全区秸秆禁烧情况分别报送市农委、市环保局和市应急办。
五是打击处罚到位。以郊区公安部门为主体,加大打击秸秆焚烧违法行为工作力度,按照法律法规对违反法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形成了打击焚烧秸秆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10月14日以来,郊区公安分局已对3名焚烧秸秆人给予每人200元的处罚。
六是加强督办问责。10月22日,郊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工作推进力度,严肃实行追责问责的通知》,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办问责进行再强调,明确提出:郊区区委、区政府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秸秆禁烧期间出现火点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农场局、林业局主要负责人,由郊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对其进行谈话教育或书面诫勉,对情节较重的给予责令降职、免职辞职等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行为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建立郊区农业局→两办督办室→郊区纪检委、区委组织部逐级督办反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督办问责工作效率,有效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落实。
经过积极工作,郊区空气质量逐步好转,焚烧秸秆行为得到有效控制。郊区将进一步加大监控力度,及时反馈动态信息,全力保障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的空气质量。
秸秆禁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郊区与周边农场、森工林场、桦南县、汤原县等区域犬牙交错,部分地域起火点管理权属较难界定。虽然郊区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对疑似郊区的起火点做到第一时间赶往处置,但依然对秸秆禁烧的有效管控造成了一定影响。二是受农民种植习惯、秸秆无害化处理能力低弱等因素制约,现阶段引导农民禁烧秸秆有一定难度,需要进一步制定合理有效的秸秆处理方案,推动秸秆禁烧工作的长效管理。三是个别村干部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特别对确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政治敏感性不足,导致依然按照日常管理手段处理秸秆焚烧行为,不利于秸秆禁烧工作的强力推进。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秸秆禁烧的工作合力。一方面打破周边国有农场、监狱管理局等部门行政隶属关系,在秸秆禁烧工作上与地方乡镇、农林场通盘考虑、统筹部署,遇到火情及时通报、以先灭火为主,尽快处置。另一方面,各乡镇、区属农林牧场要加强沟通联系、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统一调度消防灭火力量。乡镇交界处,辖区内草原、湿地、条通等重点部位一旦发现火情,迅速向属地和上级通报、现场立即组织处置,不得延误战机,推诿扯皮。二是强化监督监管,保持秸秆禁烧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健郊区检查、乡镇监管、村屯落实监管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头,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继续将死看死守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手段,继续开展高密度、全方位的督查巡查,特别是加强凌晨、傍晚、夜间等重点时段的巡查,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沿线等重点地区要做到看村、看人、看地块。严肃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对禁烧区内野外秸秆焚烧行为进行处罚,对妨碍执行公务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及时予以严厉打击。在党的十九大期间发生明火的乡镇,将严肃追究乡镇分管领导、党政负责人及包乡镇区级领导和区直部门领导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大面积焚烧秸秆的有关责任人,将视其情节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三是坚持疏堵结合,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有效渠道。目前,郊区农作物秸秆总量约36万吨,通过秸秆还田、打包出售等方式可实现转化20万吨。在此基础上将积极推广秸秆还田技术,在已转化16.35万吨秸秆的情况下,继续增加秸秆还田面积,新增秸秆转化5万吨。加大秸秆打包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扶持万庆秸秆收储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在原有的与泉林纸业签订3万吨秸秆收购合同的基础上,与汤原、桦南、桦川等地的生物质发电企业沟通联系,再消化一批秸秆。扩大农作物秸秆饲料化面积,积极推广秸秆饲料化应用技术,将秸秆打包农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调动农民购机积极性,增加秸秆打包机械的保有量。增加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储备,加快推进佳木斯市草成金秸秆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秸秆饲料项目建设,促其达产达效。继续争取省级秸秆固化压块燃料化利用试点县名额,推广生物质炉具应用,探索秸秆固化压块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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