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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下午,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与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禁毒中队召开毒品案件取证工作座谈会,制定毒品案件诉侦协作侦查取证办案机制。 会上,公诉科科长及检察官助理针对近年来在办理毒品案件中发现的公安机关在取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指出在执行《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存在的取证不规范问题以及对公安机关使用技侦手段获取的证据如何转化及特情管理等提出了意见建议。刑警队、禁毒部门负责人干对办理毒品案件取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讨论。 诉侦双方对毒品犯罪案件规范取证、通过技侦手段获取证据的转化等问题达成共识并形成制度性规范,制定了毒品案件诉侦协作侦查取证办案机制,双方建立人员通讯目录,确定毒品案件专办检察官,规定侦查部门于立案后书面通报检察机关,侦查终结前15日通报检察机关介入侦查等方面内容,确保诉侦及时,沟通协商有效,全面获取毒品案件证据,保障和提升毒品案件质量和诉讼效率,形成合力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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