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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全省检察机关“三个专项”公益诉讼活动百日攻坚战视频会议精神,全面履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职能。9月25日,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在郊区食药监局和卫计局分别成立了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在郊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食药监局和卫计局驻检察院公益诉讼联络办公室,为推进“三个专项”公益诉讼活动百日攻坚战,加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建立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平台,形成合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主要对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进行法律监督,负责发现问题线索、受理举报监督,对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发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督促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正确履职,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为行政执法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建立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协调配合工作机制。 郊区食药监局和卫计局驻郊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联络办公室主要职责: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让行政执法机关全面了解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职能、目的、意义;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在公益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法律法规政策理解与适用等方面取得理解、支持和配合,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信息共享平台;三是建立互相交流学习培训制度。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定期交流干部、组织学习培训,共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掌握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公益诉讼办案流程,提升双方公益诉讼工作素能,实现双赢、共赢、多赢。 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强表示,检察联络室的成立要体现以下三个效果。第一,法律效果。检察联络室要在加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工作互相配合的同时,必须严厉打击破坏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行为,检察工作人员必须为食药监局和卫计局执法工作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和更好的法律服务;第二,社会效果。检察联络室必须促进检察机关与郊区食药监局和卫计局双方工作衔接,积极营造郊区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助力“健康郊区”的建设;第三,政治效果。郊区人民检察院要全面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为佳木斯“食品安全城市”的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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