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31日下午,郊区人大常委会召开郊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史焕来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丛立新、刘义昌、王博林、齐达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会议应出席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1人,实到24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规定。


会前由郊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齐奎俊解读了《公益诉讼4+9法定监督领域》。

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理论学习放在各项议程的第一项,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4周年招待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佳木斯市郊区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佳木斯市郊区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佳木斯市郊区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佳木斯市郊区2022年本级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2年度郊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的报告。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对《郊区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郊区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郊区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郊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这四项报告作了审议意见,并对区人民政府2022年区本级决算(草案)作了审查结果的报告,对关于批准2022年区财政决算作了决议(草案)。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实施情况及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
会上,按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人事任免,史焕来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史焕来强调,新任命人员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崭新的工作姿态、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牢记誓言、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勤奋工作、真抓实干,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李遥同志,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盛春凌同志,区人民法院院长周哲同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朝晖同志,以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各街道党工委书记,特邀一位市人大代表孙丽杰同志、五位区人大代表安宝丰、蔡淑红、姜岩、林佳、石娜同志列席本次人大常委会。
佳木斯郊区人大常委会任职名单
(2023年10月31日佳木斯市郊区
第十一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鲁晓薇同志为郊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明阳同志为郊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